UPC曼海姆分庭批准诺基亚反禁诉令,限制吉利在中国法院申请临时许可
2026年4月20日,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庭就诺基亚与浙江吉利控股集团的跨境专利纠纷作出紧急裁定(案号:UPC_CFI_1291/2026)。法院在未听取被申请人意见的单方程序下,批准诺基亚提出的反禁诉令(Anti-Anti Suit Injunction, AASI)申请,禁止吉利在中国法院申请“临时许可”(Interim Licence)或其他可能干扰UPC正在进行专利诉讼的程序性措施。违反禁令者将面临最高5000万欧元罚款。
背景:欧洲专利诉讼已启动
该裁定源于双方此前已在UPC提起的专利侵权诉讼。2025年,诺基亚就欧洲专利EP 3 799 333与EP 4 090 075分别提起两起独立诉讼(案号:UPC_CFI_661/2025、UPC_CFI_662/2025),目前仍在审理中。
禁令范围与执行要求
诺基亚于2026年4月16日提出紧急申请,主张吉利可能通过中国法院程序影响UPC主案进程。法院认可相关风险,并在四日内快速裁定:浙江吉利控股集团不得自行或通过其关联公司(包括杭州吉利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在中国法院提出“临时许可”或具有同等效果的程序请求。
送达与程序安排
鉴于案件紧急性,法院指定由诺基亚代理律师通过德国律师专用电子通信系统(beA),向吉利在UPC主案中的代理律师直接送达文件。主案代理授权自动覆盖本次紧急程序。吉利代理律师须于2026年4月21日14时前确认收悉;如拒绝接收或转达,法院将采用公告送达等替代方式推进程序。
截至目前,吉利尚未就该裁定作出公开回应。知产财经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
附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