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修正案公布,多项专利制度调整生效
墨西哥于2026年4月3日公布《联邦工业产权保护法》(FLPIP)修正案,多项机制调整将影响专利申请与审查实务。此次修法引入国际通行程序工具,旨在提升专利体系的灵活性、法律确定性与审查效率。
优先权恢复机制落地
申请人可在原优先权期限届满后2个月内申请恢复优先权(发明专利与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为6个月),与国际惯例接轨。需注意,本次修法未明确涉及PCT国家阶段进入期限,但可能为未来放宽相关限制提供制度基础。
设立临时专利申请制度
允许以简化形式要求在先申请日,并须在不可延长的12个月内提交完整申请文件。临时申请不得主张优先权、不予公布,且不进入实质审查。
优化优先权文件提交要求
墨西哥工业产权局(IMPI)可在现行3个月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要求申请人补交经认证的优先权文件及西班牙语译文。
恢复程序性权利
因逾期未答复审查意见或未缴授权费等导致权利丧失的,申请人可在期限届满后15个工作日内申请恢复,同时补办手续并缴纳官费。获批后,申请可继续审查流程——此举突破旧制“视为放弃即终局”的刚性规定。
压缩审查周期并限制审查意见次数
修正案规定:自启动实质审查起,IMPI须在1年内作出最终决定(适用于2026年4月3日后新提交申请)。超期未决的,申请人可向IMPI新设的技术委员会申请强制裁定。该机制亦适用于修正案公布前已受理、尚在审查中的申请(待委员会组建完成后启用)。
另据2026年3月12日生效的行政法规修正案,专利及实用新型申请的实质审查意见通知书由最多4次缩减至2次;第二次意见后将发出第三次通知书,直接作出授权或驳回决定。该规则不溯及既往。
扩大第三方意见适用范围
社会公众可在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申请公布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第三方意见,此前该机制仅适用于发明专利申请。
上述修订自公布次日起生效;待审申请仍适用其提交时有效的法律框架。配套实施条例尚未出台,预计近期将发布。
(编译自www.jdsupra.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