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24条措施推动综合保税区高质量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海关总署《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扩能提质的若干措施》,聚焦提升新业态发展、保障产业链安全、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及智慧监管四大方向,推出24条务实政策。
提升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能级
政策着力拓展保税维修、检测及再制造业务范围,明确允许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回综合保税区,实现与区内货物同仓存储、分拣及合包出口。同时扩大保税培训覆盖领域,强化生物医药科研联动与监管创新。
保障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
通过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实施重大技术装备产业链异地监管及优化重点商品管理等举措,增强供应链稳定性,并推行差异化合格评定机制。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支持综合保税区与口岸联动发展,在具备条件区域设立航空前置货站及国际运输集结中心;简化出口转内销流程,对强制性认证产品减免费用、采信国际认证结果;深化跨境贸易投资开放试点,优化资金结算并推动电子签名跨境互认。
提高智慧监管和协同共治效能
构建智慧监管体系与全生命周期管理模式,建设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动跨境物流、加工仓储及消费数据融合共享,同时强化守信激励与风险联防联控机制。
来源:中国政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