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使用转向灯,这些行为将被严查
“看后面没车就直接变道?”“打灯1秒够不够?”这些不仅是驾驶陋习,更是交通违法行为,可能引发严重后果。
法律法规明确要求提前开启转向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机动车在向左或向右转弯、变更车道、超车、驶离停车地点或掉头时,均应提前开启相应转向灯。
关键点解读
虽然法规未明确规定“提前”具体时间,但依据《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文明操作规范》及科目三考试标准,多地交警执法中普遍以“3秒”作为判定是否合规的标准。未达3秒即变道,视为未按规定使用灯光。
违规变道承担事故主责
不打灯或灯光使用不当易导致剐蹭、追尾等事故。一旦因此引发交通事故,变道方通常需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违法处罚:罚款100-200元,记1分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及相关地方条例,未按规定使用转向灯(包括未打灯、打灯时间不足等)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普遍处以罚款100至200元,并记1分。
诱发连锁交通事故风险
“闪电变道”迫使后车紧急制动或避让,极易引发连环追尾或多车相撞事故,显著放大交通安全风险。
这些情形不打灯一律处罚
超车不打转向灯,罚
超车时应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必要时配合使用远近光灯或鸣喇叭提醒前车。
上下高速公路匝道不打灯,罚
从匝道驶入高速应开启左转向灯,驶离高速时应开启右转向灯,确保后方车辆预判行驶意图。
左转/右转/变道不打灯,罚
即使处于专用转弯或变道车道,也必须提前打灯。其他道路使用者未必能看清车道标线或箭头指示。
起步与靠边停车不打灯,罚
只要车辆行驶路线发生改变,如起步驶入主路或靠边停车,均须提前开启转向灯,保障周边交通安全。
温馨提醒
安全变道始于“3秒灯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使用转向灯,既是避免罚款扣分的基本要求,更是守护自身与他人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
来源:江西人保财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