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在椒江法院的审判庭,备受社会关注的公交窃贼“斯文小偷”万贤彬当庭受审,并被当场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受到了法律应有的制裁。

去年12月15日上午,万贤彬在路桥乘坐902路公交车(往椒江方向),车行至台州经济开发区三官堂站附近时,用随身携带的刀片将身边去医院看病的陈大爷的右侧裤袋割破,窃得现金3800元后逃离。当月20日,警方在义乌抓获万贤彬,搜回赃款返还给陈大爷。万贤彬称自己也看到了这段视频,他万万没想到会被拍了下来。经调查,万贤彬曾于2010年1月因盗窃被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行政拘留12日,2012年3月又因盗窃罪被义乌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且都是在公交车行窃,属于累犯。
“对不起,我错了,请原谅!因为自己的不懂法,给社会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请求法院能从宽处理。”在最后陈述中,万贤彬留下了悔恨的泪。
经审理法院认为万贤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他人财物,计人民币3800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且万贤彬在2012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在他刑满释放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属于累犯,综合犯罪情节和犯罪手段,应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法院当场以盗窃罪判处万贤彬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