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人所得税你知道怎么个扣法吗?
2011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以下简称税法)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根据税法修改的相应条款,执行的有关具体问题如下:
一、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的适用问题:
纳税人2011年9月1日(含)以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应适用税法的减除费用标准和税率表(见以下税率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计算公式
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 -“个人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数标准:个税按3500元/月的起征标准算
其中工资薪金所得为当月所有薪资收入
(包含基本工资、奖金、加班费、满勤及其他收入,扣除其他扣款)
其他收入如:各类津贴等;
其他扣款如:缺勤扣款、奖惩等
(不含水电费、个人扣餐费、药费等非工资性代扣项目)
例:1. 如果某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个人五险一金收入为5000元,他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0=45(元)。
2. 如果某人的工资薪金所得扣除个人五险一金收入为8500元, 他应纳个人所得税为:(8500—3500)×20%-555=445(元)。
个人所得税就这么回事,大家都了解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