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0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下发《关于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2〕41号),要求2022年至2024年继续实施并优化调整小微工业企业上规模发展财政奖补政策。
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20万元,与原有政策保持不变。
规上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奖励对象不包括2018年以来已享受广东省财政小升规奖励企业、新投产企业(当年投产即上规企业)、“转专业”企业(非工业类规上企业转为工业规上企业),以及“跨地市”企业(省内A市规上工业企业变更经营场所至省内B市),以及近三年存在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问题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