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文再续,话说在新政限购、禁炒、严打公寓,压逼式引流投资热钱往三四线城市去库存的战略调控下,商铺物业在本来就并非很火热的情况下,简直是躺着也中枪!
商服类操盘手普遍认为,对于“法人单位”购买如何操作?税负如何?后续如何转手交易等等,若后续相关执行部门无妥善的细则补充说明,在投资前景未明的情况下,商服类物业估计一不小心就有可能出现量价齐跌,这应该不是政策制定的初衷。
商服类物业购买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这个全新课题,让广州多个在售商服物业项目不知所措,只好纷纷临时封盘,静观其变等细则。现在让我们不妨试析一下这次广州严限的整个政策导向:
三四线城市去库存
大约在上年底国家在整个房地产调控策略上已经吹风方向是禁炒维稳、重点三四线城市去库存,这次北京广州等一线城市所谓史上最严厉的限购令,背后动因无非就是要用强力挤压一线城市的房产投资热线溢向三四线城市区域。
1、对社保要求,甚至包括离婚年限等制定出一系列限制和对以往条款上的缺洞全部堵死,对房屋实施史上最严限购。
2、为防止热钱炒房不成炒公寓,因此一棍子将公寓这个原来用于有效解决商服物业特别是裙楼闲置商业的物业类型打死。
3、防止炒居住不成改炒商业。因此又是一刀切断,3.30号新政实施后,新报商服类物业房产分割面积不得低于300平方米。这一刀下来,仍担心原有的小铺及刚好在最后限期前尾班车完成报建的小面积商铺成为热线选择,最后规定销售对象应当是法人单位,以此彻底封杀热钱在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投资出路。

“房屋是应该用来居住的”
延续政府领导的这句表态语延展,商服物业就应该用来经营的,因此理所当然应该是法人单位购买。

维稳商业,振兴实体经济
究竟如何一方面能维稳商铺价,另一方面又要合理引导,解决整体方向性调整。在此,笔者大胆假设,如果政府相关部门对新政的后续执行细则颁布:可以对凡购买商铺的法人单位给予税收减免优惠。假设如购100万的商铺可抵扣50万的税。这样就有可能实现多赢局面。
1、扶持实体经济,减税减负一直是近年政策调整措施。商铺是用来做生意的,法人单位购铺做实体生意,因此可得到减免税收优惠,这种做法也就合情合理。
2、法人单位购铺有了实质性的税收抵减优惠,购铺经营也就在商家考虑范围内,否则经营需要流动资金,一次性购铺造成资金压力不如去租铺。经营者不买,又不能售个人,这样造成商铺物业量价齐跌,估计之前很多银行在物业抵押方面也会面临危机。鼓励支持法人单位购铺做实体经济生意是出路。

综上观点,若政府后续细则内容类上所述,这次新政就能一定程度上起到标本兼治之效。
笔者既是假设,又是强烈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后续细则一定要对市场有所交待。国家的政策措施制定再不能总是以往的一乱就管、一管就死、一死就放、一放就乱,恶性循环。

维稳商业振兴实体经济,政府做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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