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伤害事故
案例分析
安环文化丨知识科普
前言
在日常生产作业过程中,人们往往更侧重于防范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事故,对机械伤害事故的重视程度则相对不足。殊不知,机械伤害事故同样会造成惨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潜在危害不容小觑。
01
事故案例
01事故直接经过
6月5日9时许,某公司工人余某龙在涉事设备旁边的另外一台注塑机进行停机维修作业时,突然听到有人喊了一声,然后涉事设备发出警报声和亮警报灯,整组机械设备停止了运作,余某龙顺着声音走过去,看到倪某令(该公司员工)倒在地上(该位置是注塑机与覆膜机之间的通道,宽度约0.6米),其头部、耳朵、嘴巴出血,呼喊其没有反应。
事故发生过程推断
倪某令在巡查涉事设备时,冒险从注塑机与覆膜机之间的通道穿越,在其穿过覆膜机的覆膜区域时,头部抬起的过程中不慎被覆膜机运动机头挤压致死。
02事故原因
1倪某令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从注塑机与覆膜机之间的通道穿越,在其穿过覆膜机的覆膜区域时,头部抬起的过程中不慎被覆膜机运动机头挤压致死。
2.涉事覆膜机覆膜区域的下部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02
防机械伤害安全防护装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但在实际生产中,工作人员往往更关注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等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相关安全设施,例如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器、防爆电气设备、压力表、安全阀等,却忽视了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甚至时常为了作业便捷,擅自拆除设备的安全设施,如围栏、光栅,以及设备与安全设施之间的机械、电气连锁装置等,给生产安全埋下极大隐患。
有轴必有套
针对机械安全防护,行业内广泛遵循“四有四必有”原则,其核心要求简单明确,具体为:
有轮必有罩:旋转轮盘必须安装防护罩,有效隔离旋转危险部件,防范人员意外接触受伤。
有轴必有套:裸露的旋转轴需加装防护套,避免人员操作时意外触碰旋转部件造成伤害。
有台必有栏:高处临边平台需设置防护栏,筑牢防高处坠落安全防线,保障人员作业安全。
有洞必有盖:地面或平台上的孔洞需加盖封闭,防止人员不慎坠落,规避高空坠落风险。
栅栏式、金属网式防护装置均属于固定式防护装置,二者结构略有差异,适配不同场景需求。其中,栅栏式防护装置通常采用金属板材或管材制作,通过焊接或螺栓固定在设备危险区域周围,形成封闭的物理屏障,能有效阻止人员接近危险的运动部件,其核心作用是完全隔离危险区域,防止人员意外接触设备运动部分,避免卷入、挤压等伤害事故,适用于设备运行时人员无需接近的危险区域,如注塑机、覆膜机等设备的运动机头区域。金属网式防护装置则以金属丝编织而成,网孔尺寸需符合安全规范(通常根据设备危险程度确定,防止人体部位或异物进入),同样通过焊接、螺栓固定等方式安装,兼具防护性与通透性,既能隔离设备危险运动部件,又能方便作业人员观察设备运行状态,适用于需要实时观察设备运行、且危险程度相对可控的区域,如皮带传动机构,尤其适合空间相对狭窄、需兼顾防护与观察的作业场景。
对于电气场景的栅栏式安全防护要求如:
(1)遮栏高度不应小于 1.7m,下部边缘离地面高度不应大于 0.1m。户内栅栏高度不应小于 1.2m;户外栅栏高度不应小于 1.5m。
(2)对于低压设备,遮栏与裸导体的距离不应小于 0.8m,栏条间距离不应大于 0.2m,网眼遮拦与裸导体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 0.15m。
对于皮带传动机构的金属网式防护装置要求如:
(1)皮带防护:不管使用何种类型的皮带,皮带传动的危险出现在皮带接头及皮带进入到皮带轮的部位可采用金属骨架焊接金属网进行防护。
(2)皮带传动:防护网与皮带的距离不应小于 50mm。
一般传动机构离地面 2m 以下,应设防护罩。
但在下列 3 种情况下,即使在离地面 2m 以上也应加以防护:皮带轮中心距之间的距离在 3m 以上;皮带宽度在 15cm 以上;皮带回转的速度在 9m/min 以上。
光栅式防护装置属于联锁式防护装置,也称为光电安全装置,通过发射和接收红外线或激光束,在设备危险区域形成一道无形的安全光幕。当人员或物体进入光幕区域时,装置会立即检测到遮挡信号,并发送停止指令给设备控制系统,使设备停止运行。其作用是在人员接近危险区域时,及时触发设备停机,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光栅式防护装置适用于设备运行时人员需要频繁接近的危险区域,如冲压机、剪切机等设备的操作区域。
防护罩和防护盖是常见的固定式或活动式防护装置,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和危险程度,可采用不同的材质和结构。固定式防护罩通过焊接或螺栓固定在设备上,用于遮盖设备的运动部件,如齿轮、皮带轮等,防止人员接触;活动式防护罩通过铰链、滑道等结构与设备连接,可手动或自动开闭,方便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当防护罩打开时,设备会自动停止运行,确保操作安全。防护罩和防护盖的作用是隔离设备的危险运动部件,防止人员被卷入、挤压或被抛射物伤害。
如:
(1)转动轴(无凸起部分,即使足够光滑,也有卷入风险):一般是通过在光轴的暴露部分安装一个松散的和轴有 12mm 净距的护套来对其进行防护,护套和轴可以相互滑动。
(2)转动轴(有凸起部分):具有凸起物的旋转轴应利用固定式防护罩进行全面封闭。
(3)啮合齿轮:齿轮传动机构必须装置全封闭型的防护装置。防护罩壳体不应有尖角和锐利部分。防护罩内壁应涂成红色。
联锁式防护门属于活动式、联锁型防护装置,通常安装在设备危险区域的出入口(如设备检修口、操作口),与设备控制系统直接联动。其核心作用是“门开停机、门关开机”,当防护门被打开时,设备会立即切断动力源停止运行,杜绝人员在设备运转时进入危险区域;当防护门完全关闭并锁止后,设备才能正常启动。该装置适用于需要频繁进入危险区域进行操作、检修的设备,如注塑机进料口、覆膜机检修门等,能有效避免人员误操作引发的挤压、卷入伤害。
防夹式防护装置是专为规避设备夹伤风险设计的防护装置,分为主动式和被动式两种,主要由防夹传感器、弹性缓冲件、限位触发机构及控制模块组成,核心安装在设备易产生夹伤的间隙或运动衔接处,如注塑机合模处、覆膜机机头与机架间隙、电梯门等。其核心作用是实时监测人体部位(如手、手臂)或异物接近夹伤风险区域,主动式可触发设备立即停机,被动式可通过弹性缓冲减缓夹持力度,从根本上避免夹伤事故发生。该装置适用于存在闭合、挤压、衔接类夹伤风险的设备,尤其适配本案中类似的覆膜机、注塑机等设备,能针对性防范人员穿越或操作时的头部、肢体夹伤,进一步完善机械设备的防护体系。
双手启动式防护装置属于主动式联锁防护装置,核心由两个独立的启动按钮、控制模块及联动机构组成,两个按钮间距需符合安全规范(通常不小于500mm),确保操作人员必须双手同时按压按钮,设备才能启动运行。其核心作用是强制操作人员在设备启动时,双手处于安全操作区域,无法接触设备危险部位,从根本上杜绝因单手操作、身体部位误入危险区域引发的挤压、卷入等伤害事故。该装置适用于需要人工启动、且危险区域与操作区域相邻的设备,如冲压机、剪切机、注塑机合模机构等,尤其适配本案中类似的覆膜机等存在挤压风险的设备,与防夹式防护装置配合使用,可进一步提升设备操作的安全性,完善防护体系。
还有其他多种的安全防护装置,如工业机器人中常见的限位装置(又分为软硬限位)、防夹感应器、限速制动装置等等。
03
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
重点推广“四懂三会”要求,引导员工真正践行“四懂”标准,做到懂设备性能、懂设备构造、懂设备原理、懂工艺流程;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只有懂设备构造,才能明确安全防护装置的设置方式;只有懂设备性能,才能判断防护装置的运行适配性;只有懂设备原理,才能排查防护装置的潜在隐患;只有懂工艺流程,才能规避防护失效的操作风险。只有会操作、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才能保障安全防护装置良好运行,及时解决异常情况。唯有让员工充分掌握设备核心信息,才能快速辨识安全防护装置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潜在异常,从源头规避防护失效风险。
建立并完善防护装置定期检查制度,明确检查频次与标准,确保检查工作落地见效:每日班前开展外观检查,重点查看防护装置是否存在损坏、变形、松动等异常情况;每周进行详细检测,测试联锁式防护装置的联锁功能有效性,校验光栅式防护装置的探测灵敏度,确保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每月进行全面评估,对防护装置的结构强度、防护覆盖范围及防护效果等进行综合核查,保障防护装置始终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所有检查内容需详细记录在案,并由相关责任人签字确认,实现检查工作可追溯、可核查。
制定防护装置维护保养计划,及时更换磨损、老化的部件,调整松动的连接部位,清洁传感器表面,确保防护装置的正常运行。对于联锁式防护装置,应定期测试其联锁功能的可靠性,确保防护装置打开时设备能及时停止运行,关闭后设备能正常启动。对于光栅式防护装置,应定期校准探测范围和灵敏度,避免因灰尘、油污等影响装置的正常工作。
建立应急维护机制,当防护装置出现故障或损坏时,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安排专业人员进行维修,严禁在防护装置失效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设备。维修完成后,应进行测试,确保防护装置恢复正常功能后,方可重新启动设备。同时,应储备一定数量的防护装置备件,以便在紧急情况下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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