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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老赖托辞“不符欧盟标准〞拒付货款,中国信保助力企业积极应对提振信心

海外老赖托辞“不符欧盟标准〞拒付货款,中国信保助力企业积极应对提振信心 中国信保广西分公司
2023-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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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际贸易中,贸易纠纷在所难免,更是普遍存在于欧美等法律体系较健全、产品质量标准较清楚的国家。2022年广西信保处理了一宗买家在新冠疫情肆虐期间假借“不符合欧盟标准”质量问题为由拒付货款的案件。广西信保积极支持出口企业应对贸易纠纷,助力补偿企业损失。

一.案件介绍

被保险人A是一家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医疗器械、医疗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其产品获得欧盟出口认证,疫情期间产品出现在本土抗疫一线。该企业是南宁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之一,是商务部医疗防护用品出口“白名单”企业。

 2021年1月至2月期间,A公司向德国B买方出口2票货物(一次性医用隔离衣/手术衣),金额超12万美元。B公司收货后,一直拖欠货款,A公司追讨无果后于2022年7月向广西信保提出索赔申请,报案金额为B公司欠款余额。A公司投保了小微信保易保单,享有单一买方赔付上限15万美金保单权益。 

二.案件处理过程


A公司报案后,经保险人委托渠道介入调查,B公司承认交易、承认收货事实,但提出A公司未能提供欧盟符合性声明,故拒绝支付货款,同时要求A公司撤销对它的索赔并赔偿相关仓储费用和利润损失。面对买方的主张,A公司拿出充足的证据提出书面抗辩:所有交易产品均有欧盟符合性声明,可在欧洲正常销售;大货出运前买方已收取样品且没有提出任何异议。A公司提供了之前保留好的样品寄送发票、产品欧盟符合性声明书、双方沟通记录作为佐证。

 我公司审理后认为:证据材料显示被保险人A在涉案贸易履行前后均持有相关产品欧盟符合性声明。买方对此知悉并接受了样品及大货。买方拒付货款的质量抗辩理由缺乏合同依据和欧盟法律依据。被保险人已按约履行完毕交付义务,已向买方提供产品欧盟《符合性声明》,故我公司认定被保险人能够向买方主张清晰债权,对买方提出的贸易纠纷不予认可。最终广西信保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A企业支付了保险赔款USD56,507.00。

三.案件启示


 当出口企业遇到海外买方提出贸易纠纷时,应该积极应对,并寻求中国信保的帮助。在此提示广大出口企业在贸易过程中务必注意留存书面证据,以维护自身权益主张。案件中A企业做得比较好的地方是所有口头沟通的事宜、样品/货品确认事宜均通过邮件或微信文字的方式确认下来,得以在贸易纠纷中“理直气壮”,保护了自己的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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