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动由本所合伙人、金融部部长饶芙蓉律师主讲,特邀乾道集团广州综合金融中心业务中心总经理李尚乐,本所高级合伙人、管委会主任苏东海律师,本所高级合伙人、金融部联席部长向金波律师作为分享嘉宾。活动由李媛媛律师主持。
饶芙蓉律师为大家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背景,以案释法,概括了目前国内出现的非法集资乱象,根据条例的具体内容,提出律师应当重点关注的条款;随后,根据《两高一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提醒着重关注“非法性”认定依据问题,并就有关单位犯罪、涉案下属单位相关认定及处理作介绍;最后结合《最高检明确规范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执法司法标准(涉非法集资)》及实际办理案件经历,提出民营企业应当依照国家金融管理有关规定,避免自身融资行为涉嫌非法集资。
向金波律师首先对《条例》的性质进行了解读,并就非法集资涉及的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之间的联系和区别发表了独到的见解。向金波律师还提到,应当从立体、体系的层面学习和研究《条例》,思考《条例》的颁布对律师办理相关案件的影响。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问题关系到经济金融业的健康发展及社会稳定,《条例》的出台加强了重点领域的监管,通过前置防范风险及后置综合治理方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性权益。
本次分享受到与会人员及线上听众的肯定和好评,金融部希望抛砖引玉,引起社会对非法集资问题的重视,避免因违法募集资金等行为引发法律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