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
疫情期间违规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应如何处罚
本次新冠肺炎系重大传染病疫情,属于《突发事件应对法》所规定的公共卫生事件,我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如果个人粤康码(穗康码)显示“黄码”,仍违规强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可由公安机关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法处以警告、罚款或行政拘留,构成妨害公务刑事犯罪的,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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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逃离疫情防控封闭区应如何处罚
新冠肺炎密接者,甚至是已经确诊的患者擅自逃离疫情封闭隔离区,可能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最高可被判处七年有期徒刑。如果市民不服从政府管控措施,未经许可逃离封闭封控区,情节轻微的,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法》作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可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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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哄抬物价涉及的违法犯罪
疫情期间,故意哄抬物价、扰乱社会秩序,情节轻微的,由公安机关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牟取暴利、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则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将依法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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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在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劳动报酬应如何计算发放
根据省高院、省人社厅相关规定,劳动者在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期间的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正常支付。但是,劳动者不遵守政府疫情防控规定,导致被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劳动者请求该期间工资报酬的,不予支持。
医学观察期满后劳动者要求返岗,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的,应支付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劳动者返岗且不支付工资超过合理期限,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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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简介
李东伦律师,广信君达合伙人,广东省法学会房地产法学研究会理事、广州市第九届律师协会房地产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第十届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城市更新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登记财产咨询专家、广州青年法律论坛特聘导师。
2008年执业以来,专注于办理房地产领域民事、行政案件及法律顾问业务。从2016年至今,一直担任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法律顾问,主笔编写2016年至2020年连续五期的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案件典型案例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