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成为一名律师,是我的志向
二、创办一家律师事务所,是我们的梦想
(《关于成立“广东广信合作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陈远乐律师创办广东广信合作律师事务所时期的工作照)
三、我与广信君达共同成长
四、法律策划·决胜法庭之外
香港某某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注册和运营的公司,与耿某某及深圳某某公司履行《借款合同》、《担保书》、《质权合同》产生的合同纠纷,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4月14日,香港某某公司与耿某某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香港某某公司向耿某某提供一笔贷款港币1900万元,借款期限为一年。为保证耿某某履行《借款合同》的义务,耿某某于同日提交了《担保书》,保证妥善准时地履行《借款合同》的所有义务及责任;同时,香港某某公司、耿某某、深圳某某公司签订了《质权合同》,约定:耿某某以其在深圳某某公司持有的30%股权向香港某某公司就《借款合同》项下的耿某某还款义务做出质押担保。香港某某公司于2016年4月14日向耿某某发放了借款港币1900万元。因耿某某在没有继续履行办理股权质押登记的义务,埋下了产生本案纠纷的隐患!
借款期限届满后,耿某某除了于2016年11月7日归还借款本金600万港元和支付部分利息外,没有全面履行还款付息的义务。为此,香港某某公司于2017年10月27日委托我和谢捷律师处理上述纠纷。
我们经对上述文件分析后发现,《借款合同》《质权合同》约定了不同的司法管辖地,其中,《借款合同》约定由香港法院管辖,《质权合同》约定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管辖,而《担保书》就管辖的问题也没有明确的约定,因此,无论香港某某公司在香港的法院还是在深圳的仲裁委员会启动法律程序,案件极有可能因耿某某提出管辖权异议而陷入中港两地司法机构在确定管辖权和法律适用问题上消耗漫长的时间,香港某某公司的风险将进一步扩大。
鉴于耿某某的主要财产在深圳,我们果断向香港某某公司提出了如下代理方案:
由于我们的法律策划工作周全、采取的法律措施又能实施到位,耿某某在强大的压力下放弃了一切抗辩,要求与香港某某公司和解。为此,我们从最大限度保护香港某某公司合法权益角度出发,向耿某某提出了和解方案,经协商,耿某某全部接受了我们提交的《和解协议书》的全部条款。在我的主持下,香港某某公司与耿某某于2017年11月14日签署了《和解协议书》,同日,耿某某向香港某某公司支付了尚欠的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约港币1196万元,并支付了香港某某公司因提起本案仲裁申请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仲裁费及立案费、仲裁保全费、仲裁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律师费、差旅费)约人民币58万元。
从启动仲裁程序至收回全部借款和费用,我仅仅用了20天就为客户实现全部债权,这在我三十多年的执业生涯里,绝对是一项纪录!香港某某公司对我们办案效率之高、效果之好,深感惊讶!香港某某公司为此发出《致谢信》,表示将继续与广信君达保持友好合作关系。
在处理原告东莞某某球场公司和惠州某某建设公司诉被告东莞某某集团等借款合同纠纷系列案件过程中,东莞某某集团因资不抵债已公告进行债务重组。我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在2016年-2019年制定和实施了以下的法律策划方案:
五、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同步发展,相得益彰
(左图:陈远乐律师与香港律政司司长袁国强合影)
(右图:陈远乐律师与香港资深大律师清洪合作办案留影)
以下为我与谢捷律师及团队同事处理的非诉业务代表性项目(节录):
六、言传身教,培育新人
自创办事务所以来,我一直注重培育新人,通过言传身教,将自己的办案经验和心得体会传授给徒弟,同时,我也深谙教学双长的道理,与徒弟们共同成长。今天,我的徒弟已在各行各业各有建树,有的成为了上市公司的高管,有的在高校任教,有的在广信君达或其它律师事务所成为高级合伙人、合伙人或业务骨干,他们大多也早为人师。
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广信君达自1993年1月成立至今已30周年了,感谢在广信君达发展过程中加盟到事务所的徒弟们,我们相识于广信君达,有幸曾经或仍然一起经历律师事业蓬勃发展的大时代!尽管有部分徒弟为追求不同的人生目标而选择不同的发展道路,在我看来,徒弟们都是好样的!我为他(她)们今天在各行各业、在各自岗位上取得的成就而感到骄傲!
七、为协会出力,为行业发声


在广信君达成立三十周年之际,我谨以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为字头赋诗,与各位共勉: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孚诚子致法出必真向
众为汇共于有躬求披
望本聚赢心名亲实靡
作者简介

陈远乐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199510924818
专注领域:房地产、公司收购合并和改制重组、金融证券等非诉讼法律业务和复杂疑难的民商事诉讼法律业务
中山大学法学学士,从事律师工作超过32年。曾任广信君达所副主任、主任、合伙人执行委员会联席主席、监事会监事、纪律委员会主任,现任广信君达所重大事项决策委员会委员。
陈远乐律师曾任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在省市两级律师协会工作的丰富经验,是第六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和知识产权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师协会法律职业共同体委员会副主任,第九届广州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排版 | 江 茳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邓传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