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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 广信君达助力广彩大师谭广辉对注册商标成功维权

业绩 | 广信君达助力广彩大师谭广辉对注册商标成功维权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23-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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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君行团队苏东海、梁广涛律师代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彩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广彩大师谭广辉先生对注册商标“瓷意及图”的“撤三”复审工作,取得良好结果





近日,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君行团队苏东海、梁广涛律师代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广彩瓷烧制技艺”代表性传承人、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下称“广彩大师”)谭广辉先生对注册商标“瓷意及图”(下称“该商标”)的“撤三”复审工作,取得良好结果,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对该商标在主要商品(权利人的主营业务)上的注册予以维持的复审决定,有力协助广彩大师谭广辉对该商标的成功维权。



(图1: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图片由谭广辉先生提供)


(图2:该商标图,图片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


案情简介


由广彩大师谭广辉独立经营的广州鸣睿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持有“瓷意及图”注册商标,该商标于2017年5月7日取得注册商标专用权,核准在第21类“仿瓷器;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家庭用陶瓷制品;瓷器装饰品;茶具(餐具);茶壶;饮用器皿;茶叶罐;酒具(托盘);香炉”等商品上使用。之后,该商标持续在瓷碗、瓷盘、茶壶、茶杯等瓷器上使用,并成为广彩大师谭广辉及其工作室的主要商标标识。但在2020年9月,他人却以“注册商标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下称“行政机关”)申请撤销。由于沟通不当,当事人在答辩时未能针对指定期限有效使用的证据进行提交,导致行政机关作出撤销该商标在全部核定使用商品上注册的处理决定。


当事人不服该行政处理撤销决定,遂委托广信君达君行团队,提出商标撤销复审申请,苏东海、梁广涛律师(下称“代理律师”)接受委托后,经研究认为,本案在商标授权确权行政争议处理范围,因撤销审查程序中当事人提交的答辩证据未具关联性导致该商标撤销,遂指引当事人重新编制该商标在指定期间内实际有效使用的证据予以提交,包括产品销售情况、实物图、发票、媒体报道等。然而,在复审申请后,行政机关以邮寄无法送达为由,将复审缴费通知径行公告送达处理,导致当事人未能及时收悉而错过了缴费时间;之后,行政机关仍然以公告送达方式告知复审申请不予受理决定。


代理律师了解后得知当事人电话有报备且双方曾进行过联系,故认为邮寄无法送达理由不充分,在此情况下,径行采用公告送达有违法定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属送达程序违法,而影响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应予撤销。代理律师遂代理当事人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不予受理决定。行政机关收到应诉通知后确认送达程序存在问题,便主动纠错,撤销了不予受理决定,重新送达缴费通知,让当事人顺利缴费,使该案获得受理重新进入商标撤销复审程序。


代理律师针对本案提出复审意见,认为行政行为实施涉及新、旧《商标法》适用的问题,明确提出对实体问题审查应适用旧法,而行政程序处理应适用新法的观点,同时,充分运用证据阐述该商标在指定期间内的实际使用是符合《商标法》意义上的使用,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指定期限内该商标的有效使用。


以上意见最终获得支持,行政机关作出商标撤销复审决定,对该商标在主要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广彩大师谭广辉可以在“仿瓷器、日用瓷器(包括盆、碗、盘、壶、餐具、缸、坛、罐)、家庭用陶瓷制品、茶具(餐具);茶壶;饮用器皿、茶叶罐;酒具(托盘)”等广彩作品中,继续使用该商标,并获法律保护。


“商标撤三”


是指商标法规定的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制度,俗称“商标撤三”。《商标法》(2019年)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换言之,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他人如认为存在以上情形的,可对该商标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如商标权利人未作有效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有权撤销该商标。

商标撤销复审


是指对商标撤销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根据《商标法》(2019年)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并由商标评审委会员作出复审决定。对复审决定不服的,可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变更业务用章及相关表格书式的公告(第295号)》:“机构调整后专利、商标审查工作将以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名义开展,原专利复审委员会、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机构名称不再使用。”)


广彩大师谭广辉简介


 

 3:谭广辉先生)

(图4、5:广彩手绘对杯与茶壶,图3、4、5均由谭广辉先生提供)


谭广辉,广东省工艺美术大师,高级工艺美术师,高级技师,广彩瓷烧制技艺非遗传承人(广彩是广州地区釉上彩瓷艺术的简称)。1979年进入广州织金彩瓷厂,师从欧兆祺、学习广彩技艺,更得到中国工艺美术大师赵国垣的指导,1989年在广州美术学院毕业,任职广州织金彩瓷工艺厂设计室,事新产品的创作设计。2017年12月28日,入选第五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2022年6月,广东省2021年度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结果为优秀(已公示)。2022年9月,经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推荐,荣获2022年“薪传奖”(即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薪传奖,获奖人选由各省或自治区、直辖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推荐或专家提名,并经主办单位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著名专家评审确定)。(以上介绍源于百度百科


代理律师简介


苏东海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199010585474

专注领域: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管理及重大疑难诉讼案件办理

获评为广东省(2017-2021)“全省优秀律师”。执业32年,担任广东省司法厅等多个行政机关的政府法律顾问;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曾任或现任广东省知识产权局、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广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等机关的常年或专项政府法律顾问;是广州市首届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库成员、广东省法学会知识产权研究会常务理事、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协会专家、广东省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评审专家、中国服务贸易协会专家委员会理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华南国家知识产权研究院兼职研究员等。代理广州某公司诉国知局与第三人美国某上市公司的涉外商标行政授权确权纠纷八宗系列行政诉讼案件中,取得五宗胜诉结果,有效维护了国内当事人合法权益。著有《侵犯商标专用权判定的重要要素——浅谈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中对类似商品(服务)的认定》等专业文章。

先后获广东省司法厅嘉奖1项,广东省、广州市律师协会颁发的各类奖项约20项。


梁广涛 执业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1810037072

专注领域:行政法及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

梁广涛律师是广东省知识产权局首届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组成员,曾担任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驻场律师,参与承办数量较多的行政复议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共同代理案件荣获广东省律协2017年度政府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广州市律协2017年度“业务成果奖”;共同代理的八宗涉外商标行政授权确权纠纷系列行政诉讼案件中,五宗获胜诉结果。代理“陈某诉邵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获广州律协2021年度“业务成果奖”和“2021岭南知识产权诉讼优秀案例”。2018年获广信君达“学术贡献奖”;连续多年荣获广信君达“团队优秀律师”。


供稿/校对 | 君行团队
排版 | 江 茳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杨超男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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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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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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