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情简介
谢明律师结合上述案例,围绕海关行政处罚的听证和准备开展复议的部分焦点问题,进行了层层剖析:
(一)2021年《行政处罚法》修订以后,《海关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程序规定》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各行政机关一改仅审查是否具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简单要件做法,增加了是否“初次违法”(“首违不罚”)、是否“存在主观过错”等要件以判断行政处罚,海关缉私需要与时俱进、更新执法理念,所以执法部门仅单纯以《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品名、税则号列、数量、规格、价格、贸易方式、原产地、启运地、运抵地、最终目的地或者其他应当申报的项目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分别依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四)影响国家税款征收的,处漏缴税款30%以上2倍以下罚款”作为“申报不实”处罚依据不妥;
(二)证明当事人“没有主观过错”是案件的难点,且全部举证责任均由当事人承担,律师在如何指导当事人穷尽举证责任并影响法制人员自由心证上需要用心和技巧;
(三)货物受到污染导致物理或者化学属性不稳定,或者检测机构、检测方法、仪器及标准的差异导致的检测结果不同,依法不应归为申请人的过错;
(四)外贸公司业务和报关人员要加强海关规定的学习,如预裁定申请等,另一方面,《海关法》和《海关预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在与邻国进行大宗贸易的短途运输贸易方面待进一步完善。
讲座结束时,谢明律师与现场嘉宾进行互动,讨论热烈,与会人员均表示受益匪浅,对相关实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律师简介
谢明 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200410580550
专业领域:海商海事(海关)、建设工程、国内及国际贸易、金融保险及相关重大疑难民、刑和行政案件等
中山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涉外律师)校外导师,仲裁员、调解员。先后任广东省律师协会海商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海商法协会海运法规专业委员会委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海事与航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建设工程与招投标专业委员会委员、保险法专业委员会委员。曾多次获广州市律师协会业务成就奖、成果奖,经办的典型案例被中央电视台《仲裁在中国》专题片报道、入选广东高院发布的《大湾区跨境纠纷首批20大典型案例》、《关于依法审理破产案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十大典型案例》。协助本所获2021年《亚洲法律杂志》(Asian Legal Business)首届“ALB中国区域市场法律大奖:沿海地区”年度沿海地区海事海商律师事务所大奖-本地(Maritime Law Firm of the Year: The Coastal Areas-Local), 2021年《商法》(China Business Law Journal)“2021年度卓越律所大奖”—Shipping 海事海商。
供稿 | 谢明律师团队
排版/校对 | 江 茳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朱 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