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学术 | 当前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与对策

学术 | 当前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与对策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23-07-20
3
导读:中小企业由于成立和发展时间较短,企业规模和综合实力较弱,需要健全企业治理机制,防范常见法律风险。本文就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类型及对策进行探析。

引言

中小企业[1]在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占十分重要地位,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国长期的发展战略,防范中小企业法律风险[2]是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中小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存在各类常见法律风险,特别是重大法律风险,可能会影响中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因此,企业需要深入分析原因和类型,并采取相应对策。


一、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产生的原因


根据对大量实务案例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当前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国际规则、国内法律及政策的波动

当前国际关系紧张、贸易竞争非常激烈,国际贸易政策频繁变化,对跨国企业和外贸企业产生重大的影响,尤其从事外贸的中小企业受到直接的影响。例如,2023年6月某手机制造企业的印度分公司,被印度政府部门通知冻结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存款,又如众所周知的义乌外贸中小微企业,近年受国际贸易关系的波动影响较大。而我国法律和政策也时常出现波动,比如2021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中防止大拆大建的问题通知》,大量正在进行的城市更新项目,由于不符合上述政策规定而被叫停。又如202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颁布的“双减”政策[3],许多校外培训机构企业就面临暂停经营和解散的风险。因国家法律和政策变化,企业需及时做出调整,否则必将产生法律风险和隐患。[4]


(二)企业因违法和违约行为受到损害

在经济下行的环境中,中小企业应该防范外部施加的违法和违约行为。首先,要防范、警惕通过虚假诉讼等特殊形式侵犯企业财产权益的案件,举例来讲,某公司已转让建设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变更权属证书之前,通过虚假诉讼败诉,将该土地拍卖。其次,要防范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中小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核心技术和财产权利。例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张百年”仿冒混淆纠纷案——仿冒混淆行为的认定》《“胍基乙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被许可人保密义务的认定》等侵权案件。再次,要警惕行政机关的非法摊派行为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违约不支款项行为,并借助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例如国务院于2020年9月1日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支付条例》,目的就是支持中小企业向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追收货款、工程和服务款项。最后,企业对外交易合同发生违约的风险正在不断加大,由于当前房地产经济行业处于下行趋势,房地产企业不能按约向合作单位支付应付款的风险大增。


(三)企业决策失误和不法行为

造成企业决策失误或违法,除了企业决策层对事务的认知水平和经验技能等主观因素之外,客观上源于企业的治理机制不完善,决策层未遵守决策程序。比如说,企业的股东会、董事会或合伙人会议未依规设立和运作,监事会或监事形同虚设,造成实际控制人过度控制公司、滥用股东权利,做出损害公司和小股东利益等行为。另外,如果公司管理者的法治意识淡泊,出于投机或谋取不当利益的目的,也会做出违法行为或错误决策。举例某公司明知某城中村一栋集体物业的规划建设手续不全,仍租赁了该物业,后法院在审理双方争议的过程中,发现该物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认定租赁合同非法无效,结果造成该公司重大经济损失。


二、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的类型


当前中小企业常见的法律风险类型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内部法律风险,主要有股权纠纷、职务违法、劳动合同纠纷等;二是外部法律风险,主要有民商合同、行政责任或刑事法律风险等。

(一)内部法律风险

1.股权纠纷引起的法律风险

中小型企业的股东(或合伙人)一般由自然人组成,自然人作为股东时,容易产生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冲突的情形。常见的法律风险有,股东之间长期冲突形成股东会僵局,实际控制人长期不召开股东会(或合伙人会议)、不公开财务状况、不进行分红等损害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控股股东存在人格混同、关联交易,使公司丧失独立性等重大法律风险。例如某公司实际控制人长期控制公司的公章、财务资料及公司业务资源,其他股东对其缺乏有效的监督,为了占有公司利益,该实际控制人暗地将业务和资产输送至其个人公司,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致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


2.员工职务违法引起的法律风险

中小型企业成立时间比较短,公司规章制度建设不完善,在聘用管理层前未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同时由于企业缺乏监管,往往会发生员工职务侵占或职务受贿等违法行为。例如某公司是知名餐具制造中型企业,该公司销售总监和各省的销售负责人相互串通,侵占公司销售款项和产品共计千万元。又如某水果销售公司急于寻找有相关行业经验的总经理,聘请王某担任总经理职位,但王某在担任总经理期间不到六个月,就贪污侵占公司款项达三百万余元,后该公司通过调查,了解到王某在前任公司就有类似违法行为,由于未对其作职业背景调查,给公司造成了重大损失。


3.劳动合同关系引发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劳动用工方面的法律风险比较突出,主要是中小企业成立时间较短,企业用工制度不规范、不建全,同时企业为了节省劳动用工成本、不恰当的转移用工风险等原因引起的。例如企业为了节省用工的成本,在与劳动者的试用期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购买社保、发放加班工资、解聘补偿等方面,常常不依法、不足额执行,又如某些企业为了避免直接用工的风险,就违法采取临时工、劳务派遣方式聘用员工,上述违法行为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造成不公平的社会现象,引发诸多社会矛盾。另外企业还要注意特殊劳动关系的风险,某小型企业被某科技公司以收购100%股权的方式整体收购,包括该企业的三位原股东作为管理层留用,后双方因收购协议的内容产生争议,三位原股东在工作岗位上长期怠工并鼓动其他员工离职,造成新公司重大损失。在劳动关系上,如果还附有股权激励、关联交易或双重任职等复合关系的,注意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厘清与其他关系的边界。


(二)外部法律风险

1.  民事侵权及商事合同纠纷的法律风险

关于民事侵权,中小企业在从事生产经营中,企业或者员工职务行为侵犯他人权益的,依法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常见侵权的类型包括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因交通事故、生产责任事故、工伤事故等侵害他人人身权;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可分侵犯有形的财产权和无形的财产权,有形的财产权包括不动产或动产,无形财产权主要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者电子虚拟财产权。例如某建筑企业受建设单位委托进行土石方挖掘施工,造成相邻企业大楼地基塌陷,构成侵犯相邻企业的财产权。目前中小企业侵犯他人的字体、图片、计算机软件等版权,以及仿冒他人的设计专利、注册商标、产品外观设计等知识产权的侵权现象比较突出。


关于商事合同纠纷,中小企业对外经营和合作,都是通过签订商事合同固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需重点防范重大合同违约和防范合同欺诈风险。如某公司签约租赁某物业作为经营之用,然而在交纳大额的保证金、投入巨资装修后不久,该物业就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经调查发现,出租方故意隐瞒了该物业已经被抵押和查封的事实。

2.  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法律风险

中小企业涉及各行各业,企业规模较小、准入门槛较低,中小企业的迅速发展造成市场生态复杂且竞争异常激烈,由于市场管理法规尚未健全,违法成本相对较低,某些中小企业法治意识比较淡薄,造成中小企业违反行政法规的现象突出,尤其在劳动保障、市场监管、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生态环境、知识产权、安全生产等方面,现实中也发生许多类似案例:2023年发生的“鼠头鸭脖事件”则反映出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违法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某市加工企业擅自将排污口监控设施破坏,向河流排出大量含有违禁物质,造成河流污染,企业和直接责任人被追究行政法律责任等。市场上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至今依然屡禁不止,尤其在农村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假名牌、仿名牌的商品仍然大行其道。


3.  违反刑事法律的责任风险

我国目前对单位犯罪以双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刑罚制度[5],依据双罚制原则,企业和直接责任员工都可能成为处罚的对象,“企业和企业人员均能构成刑事犯罪主体,企业人员治理犯罪风险是基于企业管理人员的职务或职能所产生的刑事法律风险”[6]。中小企业数量庞大,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参差不齐,企业管理水平和能力也差强人意,企业的刑事责任风险比较突出。典型的中小企业刑事责任风险包括非法集资罪、非法经营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串通投标罪、逃税罪、侵害知识产权罪、重大生产责任事故罪、虚假诉讼罪等。近年来虚假诉讼罪的案件较为高发,某企业在数年前出售一宗建设用地,未办过户手续,数年后,某企业后悔将该土地低售,于是通过虚假诉讼方式,将该土地非法执行拍卖,案发后被刑事处罚。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中小企业和管理者应谨慎防范刑事法律风险。


三、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风险的对策


(一)以高质量发展作为企业发展的战略目标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了新时代,从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的阶段,根据党的二十大精神要求,民营企业须以创新为导向,提升供给质量和水平,树立高质量发展目标,促使企业健全管理体制,选择稳健发展道路,预防高风险投机或非法行为。帮助中小企业转型的对策可分两个方面,在宏观政策层面,须进一步深化改革和开放,激发市场活力,创造良好外部营商环境,保障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有针对性的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出台《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出台《广东省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投诉处理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均是为中小企业解决款项支付难题,创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在具体策略层面,广大中小型企业要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打铁还需自身硬,中小企业和企业家要苦练内功,依据法律和企业规章制度实行制度化、科学化、精益化的管理,在业务和管理上以创新作为转型的驱动力,顺应市场和政策步伐,稳步发展。


(二)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增强企业守法意识和责任思想

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实现企业管理“人治”向“法治”转变,是企业良性治理的基础和前提。对于诸多中小企业而言,大老板的意志就代表了企业的意志,“人治”在决策时,往往存在个人的武断、任性和不计后果的冒险。《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都规定了企业的管理框架和制约机制,企业须设立监事会、监事、审计董事等岗位,公司章程对于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的职责也要有明确规定,目的就是保持企业是通过集体、民主方式进行议事、表决和监督。因此,要彻底转换企业经营者的思想,规范企业章程和制度的制定与运营,各股东加强对企业经营管理的实际化参与,充分行使对企业的人事任命权、股东知情权、印鉴管控权、重大事项决策权等职权,企业从上至下贯彻“以法治司”的思想,古有曹操骑马毁田,割须代刑自罚,就是带头从严治军的好榜样,企业领导带头遵守国家法律和企业制度,用培训、鼓励等方式激励员工依法办事、相互监督、合规管理,持续培育企业深厚的法治文化,打造企业抗风险的最强内核。


(三)建立法律风险管理长效机制和管理体系

部分中小企业目前尚未建立法律风险控制机制,一些企业也还未设置法务部、聘请外部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甚至认为法务岗位可有可无,法律风险控制有时还会严重影响企业的决策和执行效率。转变中小企业从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就是要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企业的决策和经营效率基础上,建立起合适的、长效的法律风险管理机制,这种机制不是将企业管理复杂化,而是有针对性地设置管理机构、建立管理机制,达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目标。具体而言,首先,在治理机构的设置上,要体现民主体制、合理的监督机制,企业决策层设立公平、公正和有民主议事规则;在管理层面上,实现有效合理的岗位监督;在基层管理上,设置基层员工反映管理意见的申诉通道,保障基层员工对企业和领导提出批评和建议。其次,设置专门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企业法务功能,可分为三个控制层面,第一个层次是要求独董、律师必须列席股东会,保障其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第二个层面要求监事或审计董事列席董事会,保障其职权和独立性,第三个层面是要设立具体负责法律风险部门、设立外聘法律专家库、外聘专业律师,负责处理具体的案件。最后,要不断培育并树立全体企业员工的法律责任心。“法律风险管理需要企业所有员工的参与并承担相关责任,不仅需要企业法务部门的工作,更需要全员参与,形成法律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7]


结语

“药王”孙思邈在《千金要方》有云:“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如果将企业法律风险比为“病”,那么党中央提出的高质量发展,就是根治“病”的药方,广大中小企业的情况可谓千差万别,需要广大法律工作者深入企业内部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制订解决方案,助力中小型企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之路。


注释:
[1]《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人员规模、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企业,包括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2]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指出, 企业法律风险,是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企业及其利益相关者的作为或者不作为导致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简称“双减”政策.
[4]李冰. 企业经营管理相关法律风险成因和预防对策[J].现代商业,2020,(3):116.
[5]陈晓娇 李艳洁 陈璐. 对单位犯罪中单位主体处罚多元化的构想[N].人民法院报,2015-2-4(6).
[6]刘艳红.企业管理人员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研究[M].北京: 法律出版社,2018.172.
[7]全国风险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2011,4.



作者简介




蒋修贤


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200510397529

专注领域:公司法、公司治理、股权架构和激励、诉讼(含涉外)仲裁业务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现为二级律师,担任广东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特聘教授,广东华夏学院、广东华夏技工学校兼职教授,中山大学管理学院EDP特约讲师,暨南大学法学院校外硕士生兼职教师,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是广州/肇庆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并购交易师等。撰写的专著有《律师业务技能和务实研究》(获2020年度广州市律师协会一等理论成果奖),《不动产争议解决实务研究》(约二十五万字,正在安排出版中)等,亦在《中国律师》《广东律师》《广州律师》等专业刊物上发表法律专业文章30余篇。



温建坤


专职律师

执业证号:14401202210525839

专注领域:公司法、执行与执异、民商事诉讼与仲裁、企业法律顾问

毕业于中山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知识产权师,具有良好的法学功底和专业素养,曾在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八年。曾参与西藏某房地产涉案金额逾1.46亿建设工程施工纠纷及综合验收项目,某大型钢铁央企标的额逾7亿元股权收并购项目的尽调及多起重大疑难民商事案件,承办股权转让、租赁合同、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房屋租赁及物业、劳动争议、民间借贷、买卖合同、取回权等案件纠纷,参与股权激励、股权设计、破产债权申报、法律尽调等非诉项目,为逾20家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央企(国企)及民企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

往/期/回/顾



*声明:本微信订阅号对所有原创、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均保持中立,推送文章仅供读者参考。本订阅号发布的文章、图片等版权归作者享有,如需转载原创文章,或因部分转载作品、图片的作者来源标记有误或涉及侵权,请通过留言方式联系本订阅号运营者。谢谢!


作者 | 蒋修贤、温建坤
初审 | 品牌部
排版/校对 | 李小玲
审定 | 朱 滔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内容 3538
粉丝 0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总阅读10.5k
粉丝0
内容3.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