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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护她权益 | 林晓纯:婚前不熟,婚后不幸,莫为婚而“昏”——吴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

共护她权益 | 林晓纯:婚前不熟,婚后不幸,莫为婚而“昏”——吴某与刘某离婚纠纷一案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23-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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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共护她权益”征文展播,聆听律政佳人们娓娓道来的维权故事。


编者按:

巾帼不让须眉,柔肩亦担重任。女律师们立足岗位、勇于担当、脱颖而出,有服务基层解决纠纷的“她奉献”,有敢于对抗不公彰显正义的“她力量”,亦有运用法律守护当事人权益的“她智慧”……


广州市天河区妇联指导下,广信君达成立“妇女之家”,通过专业优势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桥梁纽带作用,设“共护她权益”专栏,积极为女性维护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19年,吴某(男)与刘某(女)通过交友平台相识,不到一个月就步入了婚姻的殿堂。结婚前两年,两人都很用心经营自己的小家庭,同时也在努力备孕,期待属于自己的小生命诞生。但婚后迟迟未能有自己的小孩,经过多方寻医,才知道源于吴某身体欠佳。于是吴某便积极调理身体,但一直未有好转,与此同时,他开始无缘无故对刘某发脾气,到了后期更演变为辱骂。吴某甚至还出现幻觉,最后确认患有精神类疾病,且不积极配合治疗,情况愈演愈烈。


刘某为了家庭,始终忍让,努力照顾吴某,但实际上却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恐慌。在身体和精神的重重压力下,刘某被诊断患有恶性肿瘤等疾病,为了治疗病情,决定与吴某分居两地,各自生活。自此,两人仅有夫妻之名,并无夫妻之实。刘某曾多次向吴某提出离婚,吴某答应后却又反悔,最后,刘某在多次和吴某协商离婚未果后,无奈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笔者作为刘某的代理律师,为其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律师说法 


由于吴某与刘某在没有经过充分了解和认识的情况下,就登记结婚,原本的感情基础薄弱;在婚姻生活中,吴某的病情又导致刘某额外承受巨大的精神压力和恐慌,进一步影响双方感情;后来两人长时间分居两地生活,夫妻关系早已名存实亡,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本案在经过笔者及经办法官的多次耐心协调下,双方最终调解离婚。


 办案心得 


本案系属于典型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的情形,夫妻关系的继续维持对女方而言,确已造成身心的极大伤害,成为沉重的负担。经过多方努力,最终双方在心平气和的前提下解除婚姻关系,实属不易。笔者在此给广大女性朋友提醒,婚姻不是儿戏,是影响终身的大事,在双方没有充分了解和十分牢固的感情基础下,万万不可为了婚而“昏”,把人生大事办成了人生“悲”事。

律师简介



林晓纯   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201411064509

专注领域:刑事辩护、民商事争议解决和常年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事务

广州市南沙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广州市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中立法律服务社入库律师。擅长在民商事、行政和刑事等领域运用诉讼、仲裁、调解、谈判等多元化手段,为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2022、2023年连续荣获“南沙区兼职仲裁员考核优秀”、2023年3月获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30周年“优秀共产党员”、2023年获评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十大律政佳人”称号。


供稿 | 林晓纯

排版/校对 | 谈恺诗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闪 涛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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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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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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