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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广信君达大湾区律师开展“内地与香港判决互认安排及新安排对香港法律行业的优势”授课

研讨|广信君达大湾区律师开展“内地与香港判决互认安排及新安排对香港法律行业的优势”授课 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024-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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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广信君达及律师将继续深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帮助客户解决判决裁决的跨境认可和执行,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近日,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粤港澳大湾区律师何君尧、王嘉慧在香港中环以“内地与香港判决互认安排及新安排对香港法律行业的优势”为主题开展讲座,近百名香港执业律师和与本所签订教育实践基地协议的内地、香港各高校实习生通过线上线下方式参加,广信君达高级合伙人梁沐周及潘一鸣、关智超律师受邀参与研讨。



何君尧律师阐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简称“《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的历史背景及制定的现实原因,解读了在《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下,申请香港与内地相互认可和强制执行多类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先决条件与具体细节。

王嘉慧律师从多角度介绍了《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对香港法律服务行业发展及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的五大优势。王律师表示,《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有助于减少同一争议两地重复诉讼,充分保障债权人的跨境业务和合法权益,推动香港与内地更紧密的法律合作及交流。







在研讨交流环节中,梁沐周律师分享了内地民商事诉讼的具体程序、香港判决在内地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案例,针对《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的内容与程序细节提出自身见解,并就香港执业律师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民商事判决互认安排》是内地与香港共同坚持“一国”原则、尊重“两制”差异,秉持互信合作、造福于民的共识,克服法律制度、司法理念乃至立法技术、语言风格等方面的差异,合作达成的具有重大创新意义的制度性成果,对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判决互认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进一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合作。广信君达及律师将继续深耕涉外法律服务领域,帮助客户解决判决裁决的跨境认可和执行,切实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以法治力量推动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


供稿/校对 | 何君尧、梁沐周

排版 | 林娟凤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邓传远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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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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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1月,2012年11月合并改制为广东省第一家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实行公司化运营和专业化分工的大型综合性律所,致力于打造成为华南地区首屈一指、全国行业排名前十的专业法律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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