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的公告》(穗府〔2024〕3号),标志着我市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工作完成,其中对我市下放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行政处罚权事项删除15项、收回90项。据介绍,我市调整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事项目录,遵循合法性和科学合理性原则,贯彻推进执法重心下移和力量下沉、着力提升下放镇街行政执法事项的科学性等要求,是进一步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体现。



根据市政府有关要求,我市镇街综合执法事项调整工作,由广州市司法局具体组织调研、委托第三方评估、论证、协调等。
市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公开竞聘第三方评估专业团队并选定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本所评估团队由高级合伙人苏东海律师任项目负责人,蒋利律师、梁广涛律师、陈润垣律师、陈小英律师、胡远律师、陈晓馨律师为主要成员和有关专家、辅助人员等共同组成(以下称评估团队),在市司法局统筹指导下,按照相关的要求及部署,积极开展广州市镇街506项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工作。
评估团队通过大量收集、梳理全市176条镇街、涉及市和11个区的规划和自然资源、住房和建设、水务、林业、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和城市管理等八大领域原职能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多套评估调查表并作大数据统计与分析,在番禺、增城、荔湾等地参加调研活动,对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进行了量化评估,深入分析了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存在问题和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理、收回以及进一步规范我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专业建议,形成近12万字的《广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事项实施情况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体系等成果,最终获验收通过,作为巿司法局向市政府提请审议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报告的参考依据。



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省政府于2020年8月1日发布《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粤府函〔2020〕136号),市政府于2021年6月21日发布《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穗府〔2021〕9号),自2021年9月15日起按照下放506项行政处罚权及其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对全市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统一实行综合行政执法。
各镇街党(工)委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委员会,统一设置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法以镇街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人员编制“专编专用”。截至2023年8月,全市镇街合计备案法制审核人员533人,平均每个镇街约配备法制审核人员3人,半数以上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市层面出台涉及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行政执法培训方案及其指导意见等文件。市司法局制定《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事项相关自由裁量权规范指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问答手册》等。各镇街统一上线应用“粤执法”平台开展行政执法,使用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通过执法事项、执法依据等要素规范应用,实现立项受理、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执法全过程网上办案。
由律师事务所担任第三方评估是律师发挥专业优势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体现,是律师队伍助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体现。本次评估项目工作属于律师业的创新型业务,评估团队通过积极参与,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对于律师行业办理同类业务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未来,广信君达律师团队将进一步发挥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领域实务经验优势,助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推动高质量治理能力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