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雪芳律师应邀出席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广东省华锐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锐股份”)年度股东大会,并为与会的股东、董监高开展“新《公司法》部分重点解读及实践运用指引”培训讲座。本次讲座内容涉及股东出资、股东责任、公司治理、董监高履职、清算注销等多个关键领域,张律师结合司法实务判例和实务经验进行解读并提出应对建议。
华锐股份作为新三板挂牌企业,张雪芳律师指出,新《公司法》的出台,明确股东认缴出资期限,对已成立未实缴的企业提出应对策略,同时对董监高的履职风险升级进行提示,建议企业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三会一层”权责更加清晰。新《公司法》不仅强化了对中小股东的保护,规范化公司治理,也更进一步优化了公司注销与清算的程序。
张雪芳律师还提到民营企业对于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新《公司法》的实施,既带来挑战,也蕴含机遇。企业若能提前布局、优化治理、规范经营,不仅能有效规避风险,还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
本次培训,加深了华锐股份管理层对新《公司法》的了解,为其防范风险、健康经营提供了专业支持,获得与会人员一致好评。未来,广信君达及律师将立足专业、深耕领域,积极发挥所长,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对新《公司法》的宣传与贯彻力度,为企业合规经营提供法治保障。
律师简介
张雪芳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201111047655
拥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授予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现任广东省律师协会第十二次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第十届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广东省律协证券专业委员、广州市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拥有丰富的资本运作(上市、并购、投融资、债券、资产证券化、股权架构设计、股权激励、企业改制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重大疑难民商类诉讼等法律服务经验。
供稿/校对 | 张雪芳律师团队
排版 | 谈恺诗
核稿 | 朱惠婷
审定 | 闪 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