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召开《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修改)》(简称“《条例(修改)》”)立法专家论证会。江门市人大法工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等多部门负责同志参会。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合伙人会议联席主任苏东海律师受邀作为论证专家出席。
会上,与会同志与专家一同围绕论证提纲就《条例(修改)》有关核心问题和关键条款进行了研究。苏东海律师在论证过程中重点对《条例(修改)》新增条款的必要性、合法性等问题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包括明晰重点保护山体禁止建设区允许开发建设的除外情形、审慎界定可建设项目类型中涉配套服务设施范围,以及建议结合权责清单增加相应职能部门作为责任主体等方面。
江门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在发展城市建设同时亦注重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城市。据了解,江门市区现有山体489座,面积约545平方公里。《江门市市区山体保护条例》于2017年3月29日经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全票通过,成为我省首部专门针对山体保护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受邀参与此次立法论证,是广信君达积极参与地方立法实践的体现,也展现了本所在行政法以及地方立法领域的专业能力。未来,广信君达及律师将继续发挥法律实务和团队专业优势,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更多专业智慧和力量。
律师简介
苏东海
高级合伙人
执业证号:14401199010585474
专注领域:行政法与政府法律顾问、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管理及重大疑难诉讼案件办理等
中共党员,执业35年,是广信君达合伙人会议联席主任,获评为“全省优秀律师”(2017-2021)。连续聘为广东省人民政府第二届、第三届法律顾问,现任广东省司法厅政府法律顾问、广州市(首届)行政复议会委员、广州市政协法制工作顾问、江门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广州代办处等国家机关法律顾问。获聘为全国律协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首批)涉案企业合规监督评估专家、广州市首届全面依法治市咨询专家等。获聘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暨南大学涉外法治人才实践导师、广东省西南政法大学校友会副会长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