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迎两会·守公正·启新程”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红雨、副庭长潘勇锋、二级高级法官黄西武出席发布会。会上发布了司法服务保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案例,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海事海商团队负责人杨学光律师及王舸峥律师代理的海事案件“某海洋科技公司等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台风事故系列纠纷案”成功入选。

本次发布的7件案例,从全国各海事法院及上诉审高级人民法院报送的近五年已生效海事案件的裁判文书中遴选产生,涵盖海上风电融资租赁、海洋能源勘探开发、新型海洋装备制造、大宗商品运输保障、港口燃料油供应、海上养殖平台救助以及海上风电事故处置等案件类型,集中反映涉海经济纠纷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为新类型案件确立裁判规则,为海洋新质生产力相关领域法律问题提供明确指引。
此次入选,充分体现了广信君达在海商海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实务经验和专业优势。广信君达及律师将继续立足专业、发挥优势、深耕海事海商领域,将事前防范与事后化解相结合,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护航海上风电作业、服务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法律智慧与力量。
联动化解系列重大事故纠纷,护航海上风电行业健康发展
——某海洋科技公司等海上风电作业平台台风事故系列纠纷案
【基本案情】
2022年7月2日凌晨,受台风“暹芭”影响,登记在某海洋科技公司名下的海上风电作业平台“福某001”轮在阳江闸坡海域抛锚防台时遭遇强风巨浪,发生走锚事故,先后触碰附近海上风电场多个风机设施,最终船体断裂沉没。某保险公司承保的某风电有限公司风电设备遭受重大损失。
本所杨学光律师团队接受该保险公司委托,协助处理其承保的受损设备保险理赔及向船方追偿事宜。代理过程中杨学光律师团队充分评估船东能否获得保险赔偿、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否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其余各方受损业主的索赔金额等诸多因素,在委托人向某风电有限公司进行保险赔偿后,代理该保险公司向船方追偿并向船东某海洋科技公司设立的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进行债权登记。
因船舶全损,某海洋科技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请求判令某财产保险公司及分公司支付该船的船壳保险赔偿金。因船舶触碰风电场风机设施造成损失,包括我方委托人在内的索赔方作为原告分别向广州海事法院提起7宗诉讼,请求某海洋科技公司等当事人赔偿损失。同时,因船舶打捞救助产生费用纠纷,某海洋工程公司、某海事咨询公司向广州海事法院起诉,请求某海洋科技公司等当事人支付海难打捞救助的相关费用。上述系列纠纷共10宗案件,诉讼标的额高达12.6亿元人民币。各方当事人围绕船壳险保险赔付、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分配、触碰损害和海难救助赔偿等问题存在较大争议。
【裁判结果】
广州海事法院就上述船壳险、触碰责任、海难打捞救助费用等4宗案件判决后,当事人不服,上诉至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坚持以案件为中心,多次复盘案情,围绕海上风电平台属性、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适用等核心法律问题深入研判,确立了“船壳险赔付+多案联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按比例受偿”的整体调解思路。坚持以整体化解为目标,将船东获赔的保险纠纷和船东对外赔偿的各类纠纷一并处理,多次向各方释明海事司法鉴定成本、周期及风险,推动各方同意采用同一损失计算方法并交叉校验,确定合理损失数额。创新调解方式,针对海上风电企业预期过高、观望调解的情形,法院适时向受损企业发出调解建议,最终引导相关主体就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内赔偿和比例分配达成共识,我方委托人也相应获得和解款项。
法院以行业治理为导向,在签署调解协议时同步组织风电企业、保险公司和包括杨学光、王舸峥在内的海事律师开展“海洋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专题交流座谈,共同研判行为发展风险并提出对策建议,切实为“蓝色引擎”注入司法动能。
【典型意义】
海上风电项目施工环境复杂,呈现一事故多纠纷、受损面广、损失额高等特征。该系列案深刻反映了新型海洋产业(如海上风电)在跨领域发展进程中涉及法律问题的复杂性。在该系列案处理过程中,两级法院突出案前研判、案中沟通、案后延伸,妥善平衡事故责任方和受损方的合法权益,成功联合调解“福某001”轮事故纠纷系列案,为进一步提升海事审判效能、护航海洋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海事律师在处理此类极端天气下船舶触碰海上风电设备的纠纷案件中,应对航海实践有较为充分的了解,充分考虑事故当时的气象、海况的预警及现状,船舶结构与设备,船舶操纵,受损设备的合理损失等事实问题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等程序和实体法律问题,及早介入案件,合理评估案件前景、积极收集证据,适时向客户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并采取正确的和解谈判和诉讼策略,从而最大程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执业证号:14401201210024663
专注领域:海事海商、国际贸易、融资、保险法律
历任及现任广州市司法局、广州海事法院律师调解员、中山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外导师、哈尔滨工程大学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研究生校外实践指导教师、华南农业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生实务导师、广州交通大学外聘教师、广州市涉外律师先锋人才库成员。具有海商法硕士学位和多年远洋航海实践经验,擅长结合航海和国际贸易实践处理海事海商、国际贸易、融资、保险等法律业务。
执业证号:14401202211427080
专注领域:海事海商、国际贸易、保险法律
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和英国南安普顿大学,获国际法及海商法双硕士学位,接受国内外系统专业的法学教育。主要执业领域为海事、海商、国际贸易、保险纠纷、涉外民商事争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