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住房租赁专项检查已进入“全面自查”阶段
10月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公安局发布了关于联合开展住房出租登记与租赁合同备案专项检查的通知,对北京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租赁居间、代理或住房租赁经营活动的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办理出租登记与合同备案的情况进行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时间为2020年10月9日-12月31日,分为机构全面自查、重点核查与联合抽查三个阶段。
上海:
发布住房租赁企业奖补新政
近日,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会、上海市房管局和上海市财政局共同牵头的《上海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发布。
1、R4项目:对于从事新建租赁住房项目开发建设的企业,按照200元人民币/平方米的标准予以奖补。
2、整租项目:一次性补贴7500元人民币/套。结合实际,各区有正负10%的浮动空间。
3、合租项目,
每套4张床:奖补10000元人民币/套;
每套5-6张床:奖补8000元人民币/套;
其他:奖补7500元人民币/套。
合租项目要求,人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且每套居住不超过8人。
4、金融支持:针对已有租赁业务运营的企业,管理间数大于2000间的。对公贷款利息的支出给予2%的贴息补贴,补贴总金额不大于当年贷款实际利息40%。
成都:
企业租金收入中,
住房租金贷款金额占比不得超过30%
9月18日,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成都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成都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公安局、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通知》。
《通知》从加强从业主体管理,加强房源发布管理,加强网签备案管理,加强租赁资金监管,畅通纠纷调处渠道,强化部门联合监管六个方面,对成都租赁市场的规范管理进行了明确。
《通知》明确,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网络信息平台,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破产、倒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住房租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3年内不得担任住房租赁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长沙:
政策性租房租金标准拟定
日前,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了《长沙市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30平方米以下及公寓式住房为主,建筑设计应符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建筑标准、规范和规定,按照不低于公共租赁住房装修标准全装修交房,配备相应的生活设施,满足基本租住需要。
上述办法所称的政策性租赁住房,是指以新建配建租赁住房、改造存量住房为供应方式,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市场主体投资建设,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租赁型住房。
根据征求意见稿,政策性租赁住房在办理出租前,租金标准需向市、区住房保障部门报备,租金价格原则上控制在市场租金的50%至70%。
山西:
下达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8亿元
10月7日,从山西省财政厅获悉,山西省下达2020年度中央住房租赁市场补助资金8亿元,支持太原市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补助资金将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建设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等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相关领域。
开展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是财政部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决策部署的有力举措,对于发展和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构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中央财政对确定的示范城市给予奖补资金支持,试点示范期为3年。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标准按城市规模分档确定,直辖市每年10亿元,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每年8亿元,地级城市每年6亿元。
合肥:
“输血”160亿元
保障3年筹集8万套(间)租赁住房目标实现
10月10日下午,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与中国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共同举办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银企合作签约对接会。会上,合肥市住房租赁企业共获得160亿元人民币贷款。未来3年,我市将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8万套(间),着力解决合肥新市民,特别是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群体阶段性住房问题。
据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许道和介绍,未来3年,建设银行安徽省分行预计将提供不少于200亿元人民币资金,助力合肥筹集政策性租赁住房8万套(间),着力解决合肥新市民,特别是非户籍常住人口和新落户的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群体阶段性住房问题。
许道和表示,下一步,合肥市将积极推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在政府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下,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投资建设,更好地满足居民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
济南:
济南、青岛获得政策性贷款支持,
长租公寓或又迎来发展机会
近日,建设银行分别与沈阳、南京、青岛、合肥、长沙签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初步测算,建行预计提供不少于1100亿元的贷款,支持5个城市在未来三年内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约40万套(间)政策性租赁住房,解决约80万新市民的安居问题。在上个月9日,建行分别与广州、杭州、济南、郑州、福州、苏州签订《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未来3年内,这6个城市将以市场化运作方式,筹集80万套(间)政策性租赁住房,建设银行将给予不少于1900亿元的贷款支持,帮助解决上百万名新市民的安居问题。
房企上一轮轰轰烈烈的长租公寓在19年偃旗息鼓,其关键原因是在房租收入短期无法覆盖装修和运营成本的之际,政府又禁止其将未来租金收入进行资产证券化,在此情况下房企不能继续短债长投搞长租公寓。这一次由建行出面提供长期的政策性贷款支持建设政策性租赁住房,对济南青岛等城市的长租公寓市场而言,或许又是一次发展机会。
广州:
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
继续推进100个以上老旧小区改造
6月10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2020年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
文件指出,广州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面向住房困难群体提供公租房7000多套。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36万户。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全面落实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长效管理调控机制。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增加租赁房源2万套,培育专业化规模化租赁企业10家,开展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发展政策性租赁住房等试点。加强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新开工棚户区改造住房4035套,发放租赁补贴1.1万户。
对于2020年在住房保障方面的安排建议,将继续推进老旧小区微改造,包括(1)继续推进100个以上老旧小区微改造项目;(2)新建改建、盘活存量租赁住房房源2万套;(3)出台实施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完善配套细则,加快房源筹集,推进新造、鸦岗等共有产权住房项目施工建设。
西安:
再出新规,租赁交易资金将专户监管
9月11日,西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印发《西安市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有效期5年,从2020年10月9日起执行。
《办法》中提出推行住房租赁网格化管理,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诚信原则;住房租赁管理应当采用管理与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行属地管理。负其责,协作配合,建立多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确保各项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办法》中规规定以下情形,住房不得出租。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住房使用性质的;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对于出租的标准也有相应的要求,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消防、治安、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相关规定,并具备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必要的基本居住条件。出租住房每个房间的租住人数原则不得超过2人(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人均租住住房使用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承租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利用租住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租赁住房交易实行合同网签备案。
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在我市从事住房租赁活动的企业以及转租住房10套(间)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其经营范围应当注明“住房租赁”。住房租赁企业开展业务前,应当向工商登记住所地住建部门推送开业信息。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住建等部门指导住房租赁企业在银行设立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将租金、押金等纳入监管账户,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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