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继承顺序

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继承顺序 南粤遗嘱中心
2019-07-30
0
导读:在我国因遗产继承纠纷的家庭很多,关于继承的顺序如下:1、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2、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

在我国因遗产继承纠纷的家庭很多,关于继承的顺序如下:

1、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

2、没有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

配偶(现任,合法的)、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继承法》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南粤遗嘱中心提醒:

为避免遗产纠纷,增强法律意识

1、夫妻双方财产意识

  为避免一方去世后另一方不致陷入困境,最好提前立遗嘱做好个人财产分配;再婚前要进行财产公证或办理遗嘱或财产书面约定。


2、维权意识。

  若遇继承权被侵犯或者被剥夺时,要尽量在财产被事实分配之前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图片来源网络)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南粤遗嘱中心
居民遗嘱、企业家遗嘱、继承纠纷、遗嘱规划、遗嘱执行
内容 0
粉丝 0
南粤遗嘱中心 居民遗嘱、企业家遗嘱、继承纠纷、遗嘱规划、遗嘱执行
总阅读0
粉丝0
内容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