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人注意啦!你手里的房产证即将“下岗”,新的《不动产权证书》下周登场!
从市国土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本月29日起,市区内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
届时将为登记用户发放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原登记机构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
这也就意味着,以后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也将停止颁发!

1.市民大厦分中心:南岗区中山路181号
2.南岗分中心:南岗区和兴路177号
3.哈西分中心:南岗区王岗大街与阳光二道街转角
4.经开区分中心:南岗区长江路151号
5.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市房产交易中心分中心:道里区经纬街139号
6.群力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7.迎宾路分中心:道里区崂山路352号
8.道里分中心:道里区经纬七道街3号
9.道外一分中心:道外区南十七道街183号
10.道外二分中心:道外区南直路703号
11.香坊一分中心:香坊区中山路17号
12.香坊二分中心:香坊区民生路101号
13.平房分中心:平房区机装街14号(建文小区2号楼)
14.松北分中心:松北区松北一路8号
15.呼兰分中心:利民开发区北京路CBD大厦
16.阿城分中心:阿城区上京大道78号
17.双城分中心:双城区东直路9号
关于「房本」你关心的都在这!

喜新不厌旧
“啥?不动产权证书一出,我的房产证是不是就是个废证了?”不过,先别着急撕!老房产证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依然有效!房产证作废将以新证逐渐代替旧证的形式完成。房地产不变更、不交易,仍然可以行使同样的权利。

房产证和不动产权证有啥区别
新的“不动产权证”比现在你们手里的“房产证”内容更详细,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土地状况;而不动产权证对比房产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编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写你名≠你的房!
别再纠结你家房产证上有没有你名了!房产证升级为不动产证后,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都需要依法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所以说,揪“房产证”上的名字根本没意义,“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才标志着房产的真正所属。

申请不动产登记时需提交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登记出错找谁赔?
房产这么重要的财产,可能是有的人一辈子的心血。房产登记要是出了错可是麻烦大了!如果登记出错,必须得赔!登记机关造成的登记错误必赔!登记错误造成的实际损失必赔!受侵权法保护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侵害必赔!

安全不“侧漏”
我的房产信息谁都能查吗?不动产权进行统一登记后,信息可依法公开查询,以保障交易安全。不过别怕,只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有关国家机关可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土豪家多套房产该咋办?
要是有豪的!拥有多套房产的怎么办?集成版不动产权登记证即将面世!可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省事又省钱
不动产登记仅需四个流程:申请-受理-审核-登簿(登记完成后,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登记后卖房更方便(再不用土地、房屋多个部门跑手续);再不会出现一房多卖?(可查询不动产产权归属,防坑又防骗);农民受益(农村土地作为集体土地的一部分纳入统一登记)。

遗失补办时不必自费登报声明,登记机构免费刊发,并在15个工作日后补发证件。以往登记要收取房产证费用、土地登记费、档案查询费。现在登记免除土地登记费和档案查询费。
“小产权房”不予登记
大家另一个很关心的问题估计是自己的小产权房能趁机混个合法地位吗?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条文明确,世界上普遍实施土地用途管制。“所以‘小产权房’不可能予以登记,更不可能通过合法登记‘漂白’!

以下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同样不予登记:1、非法占用土地、海域的;2、属违法建筑、临时建筑或者附有违法建筑的;3、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4、不动产权属争议在诉讼、仲裁或者行政处理中的;5、申请登记事项与不动产登记簿的记载有冲突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不动产权利范围包括啥呢?
哈尔滨市实行统一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范围包括:1.集体土地所有权;2.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3.森林、林木所有权;4.建设用地使用权;5.宅基地使用权;6.地役权;7.抵押权;8.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注:从下周一起,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将停止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他项权证》、《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在建工程抵押登记证明》、《房屋在建工程预登记证》、《集体土地房屋所有权证》、《林权证》、《草原使用权证》等证书。请市民注意,避免在购房过程中走冤枉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