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电商的角度来看,微商并不是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创新,而是一种渠道的创新或挖掘。这就意味着,微商与现有的各类电商模式并不互斥,而是对现有电商企业渠道的一个新增或补充。因此,对于很多品牌电商企业来说,对于是否要做微商并不是非此即彼,而是可以选择一边做传统电商,一边做微商。从这个意义上来看,无论是微信朋友圈,还是各类微店平台,都只不过是现有移动电商的一种渠道。
并且,在微商浪潮的席卷下,很多传统企业都跃跃欲试,甚至将微商视作救命稻草,希望借助微商来开创新局面。不过,由于微商的社交电商的特性,并不是所有产品都适合借助微商的平台来打开销量。在早期,面膜化妆品微商没有大肆侵入之前,还有不少微商是销售苹果、三星等电子数码产品的。而目前除了已经被传销侵袭的面膜化妆品之外,很多在试水做微商比较成功的产品基本上停留在农特产品上。这主要是因为这些产品都属于新奇特类型的,更容易借助社交关系进行传播和扩散,并形成购买。而其他行业的产品像借助移动社交平台进行产品的销售则需要进行充分考虑。
简而言之,在笔者看来,微商不等于微信+电商,也不能完全等同于传销或直销,微商只不过是移动互联网时代,电商的一种新型的渠道,而微商的渠道可能更加分散,不一定会集中在像淘宝、京东这样的大平台,而很可能分散在各类微店、微信、陌陌乃至各类移动垂直社区当中。而对于很多执意从事微商生意的朋友来说,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每一个个体得以解放,借助各类平台,可以零门槛的从事一些小生意,但并不一定个个都能发大财,还是需要理性和慎重,避免自己陷入到传销到陷阱当中去为好。作者 李东楼 来源 新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