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科技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一)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完善孵化育成评价体系,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权重,充分发挥好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等平台载体作用。加强孵化载体专业孵化能力建设,提升科技企业招商和培育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发挥战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探索重大创新平台科研成果“沿途下蛋、就地转化”机制,依托“2+2+N”科技创新平台体系,推动落地一批“硬科技”种子企业。支持重点研发项目落地产业化,开展项目推进、成果对接、产出跟踪等,推动项目落地。建立我市新型研发机构协同创新联盟,支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科技企业孵化载体,通过科技成果作价、资金投入等方式参股孵化企业以及技术供给服务科技企业,吸引更多成果落地广州。
(五)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发挥好企业“出题人、答题人、阅卷人”作用,支持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聚焦战略性产业集群,链接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各类科技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利用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用力量开展跨领域协作,推动科技企业成为科研攻关的主力军,提升产业链协同创新水平。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围绕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开展技术研发,申报国家和省重大科技专项,承接相关产业化项目。支持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和标准组织,制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规划,参与制定国际国内标准规则。
(八)引好用好外智。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试点工作,扩充外国高端人才(A类)和外国专业人才(B类)的认定范围。出台广州市人才绿卡实施办法,鼓励全球人才来穗。实施面向港澳人才的特殊支持措施,在人才引进、股权激励等方面率先取得突破。支持南沙实施更大力度国际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对国际高端人才给予入境停居留便利。搭建国际人才数据库,允许符合条件的取得内地永久居留资格的国际人才创办科技企业、担任科研机构法人代表。
(十一)充分发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撬动作用。对合作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一定补偿,探索对成立两年内的科技企业加大风险损失补偿比例,对高新技术企业提高放贷额度。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按有关规定将高新技术企业等科技企业纳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支持范围。鼓励银行为高新技术企业量身定制服务方案,打造专属科技信贷产品。
(十二)加大科技创新贷款支持力度。发挥对银行机构服务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激励导向作用,鼓励在穗银行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加强服务科技企业。实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加大对初创科技企业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进行贴息。
(十五)广泛征集新技术应用场景。发布有利于新技术应用、新模式创新、新业态集聚的应用场景开放清单,推动企业围绕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领域开放应用场景,参与应用场景项目建设,打造一批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工程。支持行业领军企业通过产品定制化研发等方式,为关键核心技术提供早期应用场景和适用环境。推动市区政府部门为企业提供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应用场景,支持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验证、迭代和示范推广。通过政府端需求引导市场端需求,特别是在城市治理、交通管理、医疗健康等领域应用场景创新,通过行业协会等牵头组织人工智能企业产业场景应用对接,加快产品产业转化。
(十八)推动企业技术和品质提升。支持制造业企业发展,对“十四五”期间我市总投资1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在省级对其新增实际固定资产投资额不超过2%比例普惠性投资奖励的基础上,市级财政给予1∶1配套扶持;对当年新开工的先进制造业重大项目,按照“一项目一政策”给予跟踪支持;实施“四化平台”赋能产业、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以数字化转型、网络化协同、智能化改造、绿色化提升为路径,力争为超1000家工业企业提供从诊断到解决方案等一揽子服务,并提高事中扶持比例。制定加快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建设若干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项目奖补额度。
(十九)服务企业主体做优做大做强。对首次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通过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首次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支持企业采购数字化管理、技术创新、法律咨询、检验检测等服务,市级资金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奖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引导企业加强自主研发成果知识产权保护,支持企业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布局中心,加强重点领域关键核心技术专利的创造储备。
(二十二)强化服务支撑,发挥社会力量服务引导作用。充分发挥专业科技服务作用,通过科技服务机构大赛征集一批具备一定规模、经营规范、服务能力强的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市区协同建立“一区一机构”工作机制,广泛整合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创新载体等资源,发挥社会服务机构对企业成长的引导服务跟踪作用,“一对一”联系服务,打造“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的重点科技服务模式,组建科技企业培育导师队伍,推动科技服务网格化管理,持续下沉镇街,对于成效显著的机构,给予绩效评价后补助支持。
(二十三)强化政策落实,帮助科技企业用好政策措施。围绕优化科技企业全周期服务,实施一批含金量高、市场主体获得感强的创新环境改革举措。深化“读懂会”科技政策精准推送品牌,常态化举办“科创学堂”高企培育系列活动,以企业为主体开展系列政策宣传等惠企暖企活动;梳理汇总全市科技企业相关政策,形成政策汇编。
(二十四)强化数据支撑,实现大数据赋能科技企业服务。建设运维“广州科技大脑”信息服务平台,发挥“广州科技大脑”数据汇聚分析作用,建立完善科技企业评价模型,推动科技企业筑基扩容,推动实现全市科技企业政策“一窗查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等“一键测评”,推动政策精准推送,确保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
(二十五)强化用地服务,服务科技企业拓展发展空间。建立企业空间及用地需求清单,每半年更新,由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空间供需专场对接活动,为企业精准匹配和推送可用空间信息,引导企业在全市合理布局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区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租金补贴支持。通过弹性出让土地、先租后让、租买结合等方式,保障“小升规”“规升强”企业的用地需求,支持其利用自有工业用地,提高容积率的,经核准后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二十六)厚植创新文化,构建鼓励创新的良好生态。加强科研伦理和科研诚信体系建设。提高对创新失败的容忍度和创新探索的宽容度,构建鼓励创新、包容失败、干事担当的良好生态。
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具体政策措施有明确执行期限或国家、省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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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科技型骨干企业引领支撑作用,促进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健康成长,不断提高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为落实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推动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由市科技局牵头研究制定了《广州市壮大科技创新主体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经市政府审定后实施。
《若干措施》以“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促进高新技术企业高质量发展”为总体思路,从加强科技引育、推动科研强企、实现人才优企、拓展金融惠企、汇聚产品兴企、持续精选壮企、优化创新生态等7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一是加强科技引育,主要提出了通过优化科技企业孵化育成体系、发挥战略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探索科技招商新模式等措施,激活科技企业源动力。
二是推动科研强企,主要提出了通过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支持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优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组织模式等措施,提升科技企业发展硬实力。
三是实施人才优企,主要提出了通过强化人才保障、引好用好外智、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措施,锻造科技企业核心引领力。
四是拓展金融惠企,主要提出了通过支持初创型科技企业发展、充分发挥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损失补偿资金池撬动作用、加大科技创新贷款支持力度、推动高新技术企业上市等措施,推动科技企业增活力。
五是汇聚产品兴企,主要提出了通过优化创新产品名录推广机制、广泛征集新技术应用场景、打造创新产品对接品牌等措施,拓宽企业市场辐射力。
六是持续精选壮企,主要提出了通过构建科技企业梯次培育体系、推动企业技术和品质提升、服务企业主体做强做优做大、树立高新技术企业创新标杆等措施,支持科技企业强实力。
七是优化创新生态,主要提出通过强化组织保障、服务支撑、政策落实、数据支撑、用地服务、创新文化建设等措施,服务科技企业聚合力。
(一)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在科技创新体系中链接科技与产业的动力,对创新要素优化配置的主导作用,从制度上落实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决策的主体、研发投入的主体、创新活动的主体、成果应用的主体。
(二)建立科技企业全周期发展支持体系。从企业成长全周期角度,集合科研、人才、金融、产品、服务源,从政策引导角度回应了如何推动企业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实现高质量发展。
(三)建立我市科技企业联动工作机制。集聚各职能部门要素资源,完成26条举措的任务分解,强化组织保障,全市形成合力,大力推动落实。
(四)强化科技金融体系的配置引导作用。系统性、创新性抓好科技金融,发挥在穗创投母基金和科创母基金作用,撬动并鼓励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投长期”,提供定向优质金融服务。
(五)探索提出了一系列新模式、新做法、新尝试。科技招商方面,推动形成“领军企业+产业园区+大院大所”协同创新模式;创新联合体方面,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和领军企业牵头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人才方面,开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认定试点工作。
End
来源: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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