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拍车牌+人脸识别
近日开始抓拍电动单车了
大家骑电动车出门
无时无刻都要记住戴头盔
不戴头盔就算躲过交警
可能也躲不过“天眼”
分分钟被抓拍都不知道
收到短信不处理后果严重
拒绝接受处理或多次违法的
将影响个人征信!
请大家树立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的安全意识,头盔不仅要带上,更要戴上,还要系牢卡扣!
戴好安全头盔=守住生命线
交警提醒
安全出行,文明守礼
以下情况给拍到了是避免不了被罚的,大家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
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
不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违反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在未设置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的路口,违反机动车交通信号灯指示)、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指示行驶的,以“非机动车不按照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逆向行驶
在非机动车道内的导向标志标线清晰、完整且证据确实、充分的情形下,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骑乘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电动自行车乘坐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违法载人
在市区道路上不得载人,但安装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载一名身高1.2米以下儿童;其他道路上载人不得超过一人,违反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电动自行车未经登记
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
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或者号牌有遮挡、污损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驶入高速公路
驾驶电动自行车驶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及其他禁止通行的区域、道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5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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