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
车险主要分为 交强险和 商业险。交强险的全称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我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费率及计算方式
01
交强险的保险费用是全国统一的,价格根据车型有所调整。
最终保费 = 基础保费 ×(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 (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A)。
赔偿范围及限额
0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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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项目 |
有责赔偿限额 |
无责赔偿限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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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伤残赔偿 |
180,000元 |
18,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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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费用赔偿 |
18,000元 |
1,8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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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损失赔偿 |
2,000元 |
100元 |
死亡伤残赔偿:涵盖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用于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财产损失赔偿:赔偿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如对方车辆维修费、货物损毁等直接损失,不包含车辆贬值、停运损失等间接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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