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上午,我支部召开党支部会议,表决唐津同志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此次会议参会人员6人,其中4位在册党员,2位流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主要是指向党组织正式提出入党申请6个月后,经推荐,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党员大会研究确定作为发展对象进行有计划培养的人员。
会议初,党支部书记付玲同志对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唐津同志总体情况作了简要介绍。参会党员在了解大体情况后,唐津同志向与会人员宣读入党申请书,也将其对党的认识做了深刻的汇报。参会党员通过讨论后,一致认为唐津同志工作积极、乐于奉献。在疫情期间,唐津同志更是勇往直前积极联系捐赠物资与运输物资等工作。参会党员通过民主投票表决,大家一致通过同意唐津同志成为入党积极分子。之后唐津同志将参加天河区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最后,党支部书记付玲同志进行总结,指导如何开展党建工作,并提出建议,发展更多的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