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 蓝字 关注我们
全文共3760 字,预计阅读时间为12分钟。
NEWS ▶ 产融资讯
产业动态
化工工程
贵州省公布第二批认定化工园区名单。近日,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七部门联合公布贵州省化工园区名单(第二批),共有1家化工园区以及4家新建化工园区。1家化工园区为黔东南天柱化工园区,4家新建化工园区为六盘水市盘北化工园区、毕节织金化工园区、贵州铜仁万山化工园区、兴仁市现代化工产业园区。截至目前,贵州省共有认定化工园区12家,其中7家化工园区,5家新建化工园区。(化工原材料资讯)
环境工程
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日前,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同意实施第一批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的通知》,启动了56个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两部委近期还将开展技术帮扶指导及征集第二批试点项目。(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上海市推进重点区域、园区等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建设的实施方案。按创建对象的类型不同,主要开展综合性区域、产业园区、居民社区、建筑楼宇、企事业单位等五类试点。创建主体可根据自身碳排放特点和发展阶段,选择以碳达峰或碳中和为目标开展各类试点创建。(生态环境网)
基础设施
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印发。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建筑工人简易劳动合同(示范文本)》,其中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工资和支付方式进行了详细约定。(建筑时报)
化学材料
瓶颈环节PDO有望全面突破,PTT需求或将加速增长。PTT纤维是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olytrimethylene terephthalate)纤维的简称,1,3-丙二醇(PDO)为PTT纤维主要原材料,行业壁垒较高。PDO生产以生物发酵法为主,该工艺具有生产成本低,绿色环保等优势,该工艺长期被美国杜邦公司所垄断。2020年国内PDO下游消费市场需求量为4.28万吨,市场规模约为13亿元,预计到2025年需求量将达到6万吨。(Au化工)
并购资讯
企业并购
石海油拟收购中核汇海风电股权。中国海洋石油发布公告,买方中海油(海南)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卖方中国海洋石油东海有限公司(中国海油集团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卖方向买方出售目标公司中核汇海风电投资有限公司的40%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5.18亿元。据悉,目标公司主要从事风力、光伏发电业务投资。(疆亘资本)
监管政策
金融监管
上交所发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2023年1月5日,上交所发布通知,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结合业务发展情况和工作实践,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上市挂牌业务指南》,现予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
NEWS ▶ 利率资讯
宏观经济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
货币指标
资金利率指标


债券利率
各期限国债
本周国债即期收益率继续回落,1月5日,1年期国债即期收益率2.0552%,10年期国债即期收益率2.8452%。
央企AAA供应链ABS

理财收益
银行理财子收益

数据和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各券商研报及理财子公司产品信息
NEWS ▶ 财税资讯
财经要闻
宏观经济
日前,财政部部长刘昆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要求加大财政宏观调控力度,优化政策工具组合,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和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可控。(财政部)
2023年1月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进一步做好重要民生商品和能源保供稳价等工作,保障群众生活和企业生产需求;要求抓实抓细重点民生工作,确保群众过好春节。(新华社)
财经热点
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启动。银保监会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开展第二批不良贷款转让试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原试点机构范围基础上,本次将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以及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纳入试点机构范围;将注册地位于北京、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河南、广东、甘肃的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纳入试点机构范围。(银保监会)
税务要闻
税务热点
加快建设智慧税务 推动税收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江山就是人民党的二十大报告深刻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科学内涵,发出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政治宣言。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要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建设智慧税务。作为综合改革和发票电子化改革“双试点”单位,广东税务主动担当作为,实现改革步步深入、年年有新。面向新征程,我们要增强“现代化建设信息化先行”的使命感紧迫感,以智慧税务驱动税收征管改革,高质量推进税收现代化,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中国税务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持续抓好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落实,税务总局决定,2023年以“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为主题,连续第10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先行推出第一批17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后续还将分批推出若干接续措施,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更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贡献税务力量。(中国税务报)
热点解读
建筑企业合同的财税要点解析。建筑企业由于所处行业的特殊性,在经营活动中签订的合同种类繁多,其中涉及广泛的财务税收相关法律政策。从财务税收角度,针对建筑企业日常业务中可能涉及的主要合同在签订过程中的若干要点进行探讨分析。
解读
(一)与发包方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与发包方签订总承包合同时,合同应明确约定工程项目的施工内容、工期、进度款支付时间节点及比例,是否有预付款,工程尾款的结算及支付时间、质量保修金条款和违约索赔条款等。
特别要注意工程款支付条款对于工程进度款,如果合同约定了付款时间,即使发包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建筑企业也未开具增值税发票,企业仍然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如果建筑企业的分支机构在异地承揽业务,由于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相应建筑行业资质资格,需要以总公司名义开展业务时,为避免三流不一致问题,可以由发包方与建筑企业总公司、分支机构签订三方协议,约定建筑企业总公司委托授权其分支机构,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由分支机构实际承揽业务,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发包方结算工程款。
(二)与上游企业签订的合同自从2016年全面推行“营改增”政策以来,国家不断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减税降费,增值税税率也不断降低。
为了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区分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合同约定不含税单价固定不变,税率依据现行的国家税收政策调整。此约定有利于明确结算单价,以规避税率变动时合同双方扯皮。同时,缴交印花税以不含税金额为计税基数,避免因按含税合同总价计税而多缴印花税。(建工锦囊)
免责声明:内容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读者学习、交流之目的。文章、图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