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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周报 | 9月24日-9月30日

资讯周报 | 9月24日-9月30日 中化学保理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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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 3803 字,预计阅读时间为 12 分钟。

每周寄语

在阳光下细碎如微尘般翻飞跳跃的,
恰似我们的一生,
只是有的人,
拼尽全身力气把微尘舞出了光芒。


产融资讯







产业动态


化工工程


13家中国公司入围全球化工顶级俱乐部。近日,美国《化学周刊》发布了最新“全球化工公司十亿美元俱乐部”排行榜。按2021年销售收入计,巴斯夫蝉联榜首,中国石化仍居第二,陶氏化学名列第三。今年十亿美元俱乐部排行榜门槛为31亿美元,共有13家中国公司入围,与上年持平,但上升速度很快。(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江苏省现有危化生产企业在2022年底前要全部达到二级安全标准化。近日,江苏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推进危化品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今年年底前,各地要立即部署推动危化品生产企业二级安全标准化创建达标工作,确保危化品生产企业今年底前全部完成创建达标。(江苏省应急管理厅)


环境工程


宁夏出台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9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审议通过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将推动化工行业碳达峰列为重点任务。《方案》指出,优化产能规模和布局,严控传统化工生产能力,稳妥有序发展现代煤化工,未纳入国家规划和《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石化、煤化工等项目不得建设。(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国资委对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作出部署。近日,国资委以视频形式召开中央企业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推进会,对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进行部署。会议强调,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国资委要求,科学合理、“一企一策”制定碳达峰行动方案,着力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强化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国务院国资委)


基础设施


2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2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6日。国家标准:《净味沥青混凝土》、《建筑消能减震加固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行业标准:《管道燃气自闭阀(征求意见稿)》、《房地产基础信息数据标准》、《既有钢结构耐久性检测与评定标准(征求意见稿)》、《历史文化街区与历史建筑防火标准(征求意见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广东省公布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2022年9月26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广东省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第一批),本次试点项目为42个,智能建造技术应用类别主要包含: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慧绿色施工、建筑产业互联网、建筑机器人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化学材料


华峰化学成立新材料创新中心。2022年9月27日,华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拟投资建设华峰新材料应用联合创新中心的公告。通过设立华峰新材料应用联合创新中心,一方面有利于继续在聚氨酯新材料产业链上的持续拓展,打造新的战略支点,由追逐市场向引导市场需求转变。另将大力发展制品原液,不断开拓收入增长点。(化工新材料)


并购资讯


投资并购


滨海投资拟收购中石化股权。滨海投资(公布,公司全资附属滨海投资(天津)与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就建议收购事项订立意向协议,拟收购中石化液化天然气的2%股权,以提升集团储气调峰和天然气贸易业务能力。根据意向协议,附属公司获授予6个月磋商期,以促使就建议收购事项签订正式协议;及附属公司须5日内支付意向金1.5亿人民币。(疆亘并购)


监管政策


金融监管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开展商业保理公司现场检查活动。为有效防范商业保理企业和行业风险,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和权益保护,督促指导商业保理公司规范开展业务,推动行业规范健康发展,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于2022年9月起抽样选取部分注册在深圳市的商业保理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核查企业依法合规经营以及是否存在侵占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情况。(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利率资讯







货币指标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


央行公开市场操作(OMO)7天逆回购操作9月24日至9月29日实现净投放6840亿元。


质押回购利率


本周(9月23日-9月29日),DR007(银存间7天质押回购利率)较上周(9月16日-9月22日)大幅上行冲高至2.13%附近,但未能达到6月末高点2.2914%。

机构观点:跨季叠加节日因素影响导致资金利率有所抬升。从历史来看,多数年份的9月资金利率整体维持震荡后小幅抬升。对应到今年,9月资金利率同样呈现向上收敛,基本符合季节性特征。展望后期,除非监管因素带来超预期影响,10月资金利率进一步大幅上行的可能性并不大。


债券利率


各期限国债


本周各期限国债即期收益率仍保持上行趋势。1年期即期收益率抬升至1.88%附近,10年期国债即期收益率抬升至2.77%附近。


央企AAA供应链ABS


2022年1月至今,央企AAA供应链ABS(一年期)发行票面利率如下:


9月29日,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化学保理供应链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一年期发行票面利率为2.25%。


理财收益


银行理财子收益


数据和信息来源:国家统计局、WIND、各券商研报及理财子公司产品信息


财税资讯









财经要闻


宏观经济


2022年9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对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保证金实行阶段性缓缴,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部署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扩面增效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便利群众生活;通过《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草案)》。(中国政府网)


2022年9月26日,财政部发布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财政部)


2022年9月2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1-8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55254.0亿元,同比下降2.1%;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87.89万亿元,同比增长8.4%。8月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资产总计150.99万亿元,同比增长9.6%;资产负债率为56.8%,同比提高0.2个百分点(国家统计局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科技部发布加大支持科技创新税前扣除力度公告,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国家税务总局) 


财经热点


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调整为20%。为稳定外汇市场预期,加强宏观审慎管理,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22年9月28日起,将远期售汇业务的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上调至20%。(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宣布设立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专项支持金融机构以不高于3.2%的利率向制造业、社会服务领域和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设备更新改造提供贷款。设备更新改造专项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以上,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中国人民银行)


税务要闻


税务热点


释放减税效应提振汽车消费。由于受疫情以及大宗商品价格高位波动等因素影响,汽车原材料价格上涨,产销疲软。日前,财税部门实行阶段性减征部分乘用车车购税,对购置日期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购税,以拉动汽车消费,促进汽车行业发展,助力稳住宏观经济。(经济日报)


工信部出台举措助力中小企业发展。工信部已启动2022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和推荐,立足具体细分领域,以产业集群方式助力中小企业资源对接、要素整合,推进惠企政策落地,有针对性进行固链强链补链,同时还将支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参与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培育和建设。工信部力争到2025年,培育200个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和10个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产学研协同创新向纵深发展,中小企业创新生态不断完善。(新华社)


税务系统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全国税务系统开展了“喜迎党的二十大 兴税强国铸忠诚”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激发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精气神。广大干部职工纷纷表示,要以实干实绩彰显担当,扎实做好各项税收工作,特别是落实好包括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在内的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助力稳住宏观经济大盘。(经济日报)


1月至8月,释放减退税费红利超3.3万亿元——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统计显示,截至8月31日,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超3.3万亿元,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等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地见效。今年以来,面对多重不利因素冲击和影响,我国实施了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及接续政策措施,切实帮助企业纾困解难,稳住宏观经济大盘。35项退、免、扣、减、缓等税费支持政策措施,打出了一套有力的“组合拳”,已有超3.3万亿元政策红利惠及市场主体。(经济日报)


热点解读



为支持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出台了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政策。按照原定缓缴政策,从今年8月起至明年1月,税费缓缴期限陆续到期。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继续助企纾困解难,税务总局联合财政部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继续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7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自2022年9月1日起,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2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费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解读

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如何享受继续延缓缴纳政策?为了便利纳税人享受该政策,税务机关优化升级了信息系统,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已按2022年2号公告规定享受延缓缴纳税费政策的,在延缓缴纳期限届满后,无需纳税人操作,缓缴期限自动延长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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