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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S ▶ 产融资讯
产业动态
化工工程
行业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已经批准。应急管理部12月20日发布消息称,应急管理部近期批准行业标准《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AQ/T 3034—2022),该标准将替代《化工企业工艺安全管理实施导则》(AQ/T 3034—2010),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应急管理部)
我国高纯晶硅新工艺技术国际领先。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自主开发的“光伏电子材料高纯晶硅新工艺技术及产业化应用”通过了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组织的科技成果鉴定。以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建峰为主任的鉴定委员会认为,该技术成果打破了国外技术封锁,填补了国内空白,总体处于国际领先水平。(中国化工报)
环境工程
上海工业碳达峰实施方案出炉。近日,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4部门联合印发《上海市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提出,推进石化化工、钢铁等重点行业碳达峰行动,“十四五”期间石化化工行业炼油能力不增加,能耗强度有所下降。到2030年,石化化工行业碳排放总量不增加,力争有所减少,能耗强度持续下降。(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2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公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经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产生了2022年度环境技术进步奖拟授奖项目。现对拟授奖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3年1月13日。(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基础设施
上海将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人民银行上海分行、市人社局、等部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工程款结算和支付工作的通知》,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以项目为单元向施工单位提供担保金额不低于签约合同价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市施行。(上海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
化学材料
碳五碳九综合利用新材料项目落户天津。近日,天津经开区管委会与恒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投资合作协议,总投资约51亿元的恒河碳五碳九综合利用新材料项目正式落地天津经开区。该项目的落户将进一步延伸拓展天津乙烯下游新材料产业链,强链补链,推动区域新材料产业向精细化、高端化发展,为天津南港打造世界一流的绿色化工新材料基地提供助力。(天津开发区管委会)
并购资讯
企业并购
厦工股份拟收购钢构公司。厦工股份公司拟以现金收购公司控股股东厦门海翼集团有限公司(“海翼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有限公司(“厦工重工”)的全资子公司厦门厦工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钢构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格确定为人民币3771.91万元。据悉,钢构公司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定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其承揽项目有厦门市仙岳路一、二、三期高架、BRT项目一期、二期、海沧隧道本岛端连接线,厦门山海健康步道节点,及汶川活动房、三明机场、晋江机场等。(疆亘资本)
监管政策
金融监管
重庆市印发《商业保理公司评级管理办法》。近日,为全面评估商业保理公司的经营管理与依法合规情况,加强商业保理公司分类监管和同质同类比较,合理配置监管资源,促进行业持续健康规范发展,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重庆市商业保理公司监管评级暂行办法》的通知。(重庆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NEWS ▶ 财税资讯
财经要闻
宏观经济
财政部公布数据显示,1-11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551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1%,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其中,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760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6.8%,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2.9%;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99758亿元,扣除留抵退税因素后增长5.4%,按自然口径计算下降3%。(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2022年12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1年期LPR为3.65%,5年期以上LPR为4.3%。以上LPR在下一次发布LPR之前有效。(中国人民银行)
2022年12月20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入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推动经济巩固回稳基础、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确定加强重点商品保供稳价措施,保障群众生活需求;部署持续做好稳就业保民生工作,兜牢民生底线。(新华社)
财经热点
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50亿元人民币央行票据。2022年12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在香港成功发行了50亿元6个月期人民币央行票据,中标利率为2.20%。此次发行受到境外投资者广泛欢迎,包括美、欧、亚洲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基金等机构投资者以及国际金融组织踊跃参与认购,投标总量约为190亿元,超过发行量的3.8倍,表明人民币资产对境外投资者有较强吸引力,也反映了全球投资者对中国经济的信心。(中国人民银行)
税务要闻
税务热点
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有力促进稳经济大盘。近日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总结回顾过去5年经济工作时指出,作为党的二十大后首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做好经济工作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今年以来,面对风高浪急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中国经济再次展现如大海般的包容与韧性。2022年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GDP)同比增长3%,在上半年同比增长2.5%的基础上,持续巩固回升态势。(中国税务报)
热点解读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1号),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接收、持有、处置不良债权,可以享受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减免优惠。
解读
在31号公告发布前,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通常需要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适用9%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只有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抵债不动产,才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一般计税方法下,相关主体在取得进项抵扣凭证后,方可进行抵扣。不过,实务中,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往往很难从抵债方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31号公告明确,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置抵债不动产,可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取得该抵债不动产时的作价为销售额,适用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优穗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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