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新标准的最大看点
第一:明确液态法白酒和固液法白酒不得使用非谷物食用酒精和食品添加剂。
第二:将调香白酒从白酒分类中剔除,明确其属于配制酒。

02
为什么新标准将调香白酒从白酒分类中剔除,明确其属于配制酒?
一个是,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
另一个是,现在的行业在往高品质的这种方向发展,为了满足消费者对高品质的追求,与时俱进,这个标准也是与时俱进。
可以说这一新标,对于目前市面上的一些固液法、液态法白酒影响很大!
03
新标准的十大变化
1.修改了标准名称

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清理复审工作具体要求和初步结论,建议将白酒系列产品标准全部整合为部分标准,并明确本标准为质量标准,不再涉及食品安全要求的相关内容,从标准名称中体现,新标准名称修改为《白酒质量要求 第1部分 浓香型白酒》,标准代号仍然为GB/T10781.1。
浓香型白酒的英文名称由“Strong flavour Chinese spirits”修改为“Nongxiangxing baijiu”,这让“Nongxiangxing baijiu”成为专有名词,尤其是“baijiu”音译利于白酒作为与众不同的蒸馏酒让国外消费者认识其与其他蒸馏酒的不同。
3.增加了引言

4.修改了浓香型白酒的定义

相对于老标准,新的浓香型白酒定义中强调了“浓香大曲”“泥窖固态发酵”“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及非自身发酵产生的呈色呈香呈味物质”。这一方面强化了浓香型白酒的传统工艺特征,另一方面对添加剂和食用酒精的使用做了更加严格细致的限定,利于浓香型白酒规范发展。
新标准中高度酒酒精度范围为(40%vol,68%vol],低度酒酒精度范围为[25%vol,40%vol],解决了原2006版40.1%vol~40.9%vol的酒精度空隙问题。
7.修改了感官要求

酸酯总量(高度酒优级)≥35.0(mmol/L);
酸酯总量(高度酒一级)≥30.0(mmol/L);
酸酯总量(低度酒优级)≥25.0(mmol/L);
酸酯总量(低度酒一级)≥20.0(mmol/L)。

己酸+己酸乙酯设置如下:
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优级)≥1.5(g/L);
己酸+己酸乙酯(高度酒一级)≥1.0(g/L);
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优级)≥0.8(g/L);
己酸+己酸乙酯(低度酒一级)≥0.5(g/L)。
10.增加了酸酯总量和己酸含量的测定方法
///////////////
02
新标准带来的利好

而新标准在浓香型白酒的定义上,从原料、糖化发酵剂、发酵容器、外源添加限制等方面强调“浓香大曲”“泥窖固态发酵”“不直接或间接添加食用酒精”等关键点,从而突出传统浓香工艺的典型特征,对于以老窖池和传统工艺生产为优势的浓香白酒企业更有优势。

此外,浓香型白酒还具有一大酿造工艺特征——“516工艺”,即5个四(一年为一个生产周期,期间四次投粮、四次蒸煮、四次投曲、四次发酵、四次取酒),1个无限循环(新料老糟,无限循环)和6分法(分层投粮、分层发酵、分层堆糟、分层蒸馏、分段摘酒、分质并坛)。这是目前中国浓香型白酒有唯一专属编号和命名的酿造工艺标准,同时也是帮助识别浓香型白酒酿造的特征之一。
///////////////
酒是陈的香,老酒相对于新酒而言,在长期储存陈酿过程中,酒体中的酸类、酯类、醛类、酮类物质及许多香味成分比例会发生复杂的变化,如进行缔合、挥发、水解反应等,才最终形成了味道醇厚丰满、回味悠长的老酒。
新标准基于对长期贮存过程客观存在的白酒酯类水解的考量,通过将总酸、总酯合并计算为酸酯总量的方式,相对有效地降低了水解造成白酒总酯检测不合格的情况,为老酒收藏提供了更加科学的参考依据。
新的浓香型白酒标准,着眼于解决当前浓香型白酒领域面临的实际问题,不仅对产品有了更合理、科学的规范,也为企业给消费者创造更多风味多样的浓香型白酒产品提供了空间,对行业、企业、消费者都具有重要价值和现实意义。
更难能可贵的是,新标准对浓香型白酒的感官描述在向“更美好”的方向进步,可以帮助消费者建立对浓香型白酒高品质、高品位的认知,从美的角度欣赏中国白酒,从而体会到中国白酒的独特魅力。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