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保密宣传月】这些保密知识您知道吗?

【保密宣传月】这些保密知识您知道吗? 中铁七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2022-05-17
0

点击蓝字

关注我们


★ ★ ★


点击边框调出视频工具条
   


共筑保密防线  公民人人有责



★ ★ ★



★ ★ ★


划重点

保密工作知识点


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这在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和《保密法》中有明确规定。

《宪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  

《宪法》第五十四条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损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保密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

这就是说,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在享有公民的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公民的义务。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要点一

保密是保哪些密?

1

“保密”是一种社会行为,是人或社会组织在意识到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事项如果被他人知悉或对社会公开,可能会对自己造成某种损害,因而,对该事项所实施的一种保护行为。简言之,“保密”是指人们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人为地控制某些信息,使之不被扩散的行为。

2

“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3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工作秘密”是指各机关、单位在公务活动和内部管理中产生的,在一定范围内不宜对外公开,一旦泄露会直接干扰机关、单位正常工作秩序,影响正常行使管理职能的事项和信息。

5

“内部资料”是指企业内部认为比较重要,在一定时间内不宜公开,但是又不属于商业秘密的信息。

6

“个人隐私”是指公民个人生活中不愿为他人知悉或公开的信息。


要点二

如何做到不泄密?

1

收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登记、编号、签收手续。汇编涉密文件、资料,不能改变密级、保密期限或知悉范围,要按其中最高密级、最长保密期限标志和管理。

2

复印、摘抄、转发涉密文件、资料要履行审批程序。销毁涉密载体,一定要经过单位领导批准并履行清点、登记手续。

3

保存涉密载体,要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并配备保密设施设备。携带涉密载体外出,需经本单位主管领导批准。

4

不能将个人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带入重要涉密场所。不能擅自携带涉密笔记本电脑及移动存储介质外出。不能擅自将涉密计算机及办公自动化设备交由外部人员维修。

5

不将涉密计算机及网络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不能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U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介质。

6

绝不能在私人交往、通信、谈话和家庭生活中泄露国家秘密。更不能在公共场所谈论国家秘密。

7

不能非法获取、持有国家秘密载体,不能买卖、转送国家秘密载体,不能私自销毁国家秘密载体。

8

在公共信息网络上发布信息不能涉及国家秘密。

9

向新闻出版媒体投寄稿件、接受采访不能泄露国家秘密。不能向境外组织、机构投寄涉密稿件或其他作品。不能以任何方式私自对外提供国家秘密信息。

10

不能在门户网站上登载涉密信息。不能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传递国家秘密。不能在非涉密办公网络上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发现他人泄露国家秘密要及时制止并向有关单位报告。


要点三

机关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要点四

违反《保密法》泄密负什么责任?

《保密法》第四章法律责任和新《刑法》规定:

1

违反《保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

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3

违反《保密法》规定,泄露国家秘密,不够刑事处罚的,可以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 ★ ★


扫码关注我们!

微信号|ZTQJGZGS

审核|马文辉

编辑|李学兰

素材来源|国家保密局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中铁七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内容 839
粉丝 0
中铁七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七局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总阅读219
粉丝0
内容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