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于2018年5月2日国务院第7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人力资源要素市场领域第一部行政法规,对健全完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推动人力资源服务业健康发展,促进人力资源自由有序流动和优化配置,更好服务就业创业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对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体制、人力资源市场培育和建设、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系统规定,是做好新时代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
《条例》对个人求职者要求: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人力资源流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从业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四章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
第二十三条 个人求职,应当如实提供本人基本信息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知识、技能、工作经历等情况。
第二十五条 人力资源流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对服务期、从业限制、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条例》对用人单位规定:任何地方和单位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在户籍、地域、身份等方面设置限制人力资源流动的条件;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第四章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布或者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的单位基本情况、招聘人数、招聘条件、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基本劳动报酬等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方面的歧视性内容。
用人单位自主招用人员,需要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依法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
《人力资源市场活动规范》二十三条对求职人员的胜任能力、工作履历、职业资格、法律风险等做出了信息真实提供的规范要求。通过条例的规范,对职业诚信问题作出明文规定,对于整个职场信用环境的塑造起到积极作用,加大对职场失信的惩戒力度,中国在人力资源领域的信用建设和规范得到长足进步!
条例的施行从侧面上也体现,应聘者在求职过程中提供真实个人信息和真实履历成为法定义务,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也要加强应聘者的信息核查,在人力资源管理风险管理上亦需要与时俱进,加强人力资源领域职业信用的管理和防范,进行企业全员的雇前背景调查成为刚需。
有权威数据显示,在欧美国家90%的企业会对员工做职业背景调查,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加入了雇佣风险管理这个模块。
但在中国,数据显示,只有1%的企业会对岗位候选人做雇前背景调查,这项数据对于拥有7.76亿就业人口的中国人力资源大国来说,职业信用管理依旧任重道远。
八方锦程成立于2008年,是专注于企业雇佣风险管理的专业第三方背景调查服务机构,同时也是美国职业背景调查公司协会(NAPBS)亚太区企业会员,拥有覆盖全球1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调查网络,已成功为超过3000家国内外知名企业提供雇佣风险解决方案,服务涵盖雇前背景调查、雇中满意度调查、雇后离职原因调查等模块,八方锦程十年雇佣风险管理专家,我们让信任有据可循!十年雇佣风险管理专家,我们让信任有据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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