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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鱼“天价补税”案背后:4.72亿,是冤枉还是违规?

金龙鱼“天价补税”案背后:4.72亿,是冤枉还是违规? 尚规财税
2026-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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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日,粮油界巨头金龙鱼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虽然公司交出了一份营收净利双增的亮眼成绩单



近日,粮油界巨头金龙鱼发布的2025年度业绩快报引发市场广泛关注。虽然公司交出了一份营收净利双增的亮眼成绩单,但隐藏在背后的两起诉讼计提损失却成了焦点一一合计超7亿元的预计负债中,有一笔高达4.72亿元的税务争议计提,直接将公司2025年的净利润拉低了近15%。

这起被金龙鱼称为“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的税务案,究竟争议何在?今天,我们就来深度拆解这起案件。



一、事件复盘:一场跨越十年的税务“拉锯战”

这起税务风波的当事方是金龙鱼旗下的子公司——东莞市富之源饲料蛋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富之源”)。

根据公告披露,2023年11月,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洪梅税务分局向东莞富之源下达了《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机关认定,东莞富之源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对免税项目(主要是菜粕等)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算不准确,存在多抵扣的情况,要求其补缴相关税款及滞纳金。

面对这一决定,东莞富之源并未选择“认罚了事”,而是迅速提起了行政复议。在复议未果后,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然而,2025年6月,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目前,案件已进入二审阶段。基于会计的谨慎性原则,金龙鱼在2025年年报中计提了这4.72亿元的预计负债(包含税款、附加税及滞纳金),导致当期净利润大幅缩水。但金龙鱼方面明确表示,不认可一审判决及税务处理决定,并将穷尽法律途径维权。




二、争议焦点:免税项目进项税到底能不能抵扣

在这场官司中,核心的财税争议点其实非常典型一一当企业同时生产免税产品和应税产品时,进项税额该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是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

税务机关认为,东莞富之源生产并销售的菜粕属于免税项目,那么生产菜粕所消耗的原材料、水电等对应的进项税额,就不应该抵扣,企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而东莞富之源则认为,其增值税处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违规。

结合税务专家的分析,此类争议通常涉及几个核心问题:

1、技术层面:难以划分的“共用”进项

像金龙鱼这样的农产品深加工企业,往往存在“共用原料”或“共用产线”的情况。例如,同一批大豆,既加工出应税的豆油,也加工出免税的豆粕(或菜粕)。如何准确划分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额,是一个复杂的成本会计核算问题。如果企业的核算不准确,或者采用了有争议的分摊方法,就容易引发税务风险。

2、原则层面:信赖利益保护原则的适用

金龙鱼在公告中提到了“行政信赖利益保护原则”。这意味着,如果企业在过去的多年经营中,一直按照某种税务处理方式申报纳税,且税务部门在历年的稽查或日常管理中并未提出异议,那么企业可能会主张其对这种处理方式产生了“合理信赖”,税务机关不应在事后追溯处罚。

从2012年算起,该案涉及的时间跨度长达13年。如此长时间的追溯,加之滞纳金的累积,金额自然水涨船高,达到了惊人的4.72亿元。

3、策略层面:专家意见能否对抗税务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金龙鱼邀请了外部法律专家和税务专家进行论证,专家认为其增值税处理符合法律明确规定。但在实务中,专家的“学术观点”或“论证意见”并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法直接推翻税务机关的行政决定。这反映了在涉税争议中,“学术合规”与“执法合规”之间有时存在着巨大的鸿沟。



三、企业如何避免成为“下一个金龙鱼”

金龙鱼的这场税务风波,虽然尚未尘埃落定,但已经给广大企业尤其是涉及农产品加工、免税项目的企业敲响了警钟。

1、免税政策的“羊毛”,没那么好薅

很多企业在进行税务规划时,会倾向于利用免税政策。但本案告诉我们,免税项目往往伴随着进项税无法抵扣的代价。如果企业将免税项目对应的进项税强行抵扣了,虽然短期内降低了税负、美化了利润表,但一旦遭遇税务稽查,就面临着补税、滞纳金乃至罚款的巨大风险。

2、历史旧账,可能会在多年后“翻盘”

本案的追征期长达十余年。虽然《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以延长到五年。但如果涉及定性为“偷税”,则不受追征期限制。

企业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税务合规不是“一锤子买卖”。过去的处理方式,在未来某个时间点依然可能被重新审视。对于存在模糊地带的税务处理,企业不能仅凭“一直这么操作”就高枕无忧。

3、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要前置

金龙鱼此次计提预计负债,虽然是因为“一审败诉”且基于"谨慎性原则",但这毕竟是事后补救。更科学的做法应该是在日常经营中,对于有争议的税务事项,提前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获取明确的政策解读或事先裁定。

如果企业明知某项进项税抵扣存在争议,却依然选择抵扣,那么就应该在账面上计提相应的预计负债,提前释放风险,而不是等到税务机关找上门来再一次性“暴雷”。




结束语

金龙鱼这起4.72亿的税务官司给了我们警示,就是在事前把规则搞清楚,在事中把核算搞精细,在模糊地带保持审慎。毕竟,税务合规不是一道选择题,而是一道必答题。

如果大家在税务合规方面还有疑问,可以随时来扫码咨询我们的专业顾问老师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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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尚规财税的小尚美女原创整理发布,素材来源:怡昕讲财税、其他税务平台。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之目的,如有不妥,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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