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斯顿·马丁起诉吉利旗下LEVC,争夺翼形徽标商标权
4月,英国豪华汽车品牌阿斯顿·马丁向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推翻英国知识产权局(UK IPO)裁决,阻止吉利旗下伦敦电动汽车公司(LEVC)注册三款翼形徽标。值得注意的是,吉利目前持有阿斯顿·马丁约17%股份,为其第三大股东,并在董事会拥有一个非执行董事席位。该案构成罕见的“被投企业起诉投资方”案例。
案件背景与争议焦点
2022年8月,吉利为LEVC向英国知识产权局申请注册三款新徽标,核心设计为“双翼展开+中央马头图案”。阿斯顿·马丁于2023年1月提出异议,主张该设计与其自1927年起使用、1932年定型的经典飞翼标志高度近似,易导致消费者混淆。

上月,英国知识产权局驳回阿斯顿·马丁异议,认定:翼形徽标在汽车行业属通用设计元素,宾利、MINI等品牌长期使用;且阿斯顿·马丁的豪华跑车与LEVC电动出租车在目标市场、价格区间、产品定位等方面差异显著,消费者混淆可能性极低。阿斯顿·马丁因此需向吉利支付2200英镑诉讼费用。
法律依据与裁决逻辑
根据英国《1994年商标法》第10条,商标侵权判定需综合考量商标近似度、商品/服务类似度及公众注意程度。“混淆可能性”是核心标准。英国知识产权局采纳“市场区隔”理论——即便视觉存在近似,若产品分属不同细分市场、消费群体重叠度低,则不构成混淆风险。
双方回应与战略影响
阿斯顿·马丁坚持上诉,强调“保护品牌和知识产权是公司优先事项”。吉利则表示,此案仅为“商标确认过程中的常规法律程序”,不意味双方存在敌对关系,重申两家公司独立运营,合作关系持续稳定。
超律志评论指出:吉利2025年总收入达3452亿元,新能源渗透率达56%,正通过LEVC、沃尔沃、路特斯、极氪等多品牌加速全球化布局。本案凸显知识产权已成为中国车企出海的核心风险变量——当与国际顶级品牌同场竞争,商标合规已从法务技术问题升级为全球化战略前置环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