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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操作证专项治理方案

佛山市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操作证专项治理方案 佛山市曙安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2018-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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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佛山市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打

佛山市安全生产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8〕2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安办〔2018〕10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安委办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有关规定,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

二、治理重点

1.对不法分子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治理,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2.对假冒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进行治理,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

3.对用人单位不查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进行治理,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4.对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进行治理,依法打击使用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违法行为。

5.对安全培训机构、考试机构默许或协助特种作业人员持假证参加复审换证进行治理,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培训、考核发放环境。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为主与部门督导”相结合,企业自查与主管部门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执法检查与打击犯罪相结合,从2018年7月23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3日-7月底)

各区、各部门要制定本辖区、本部门(领域)的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组织发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用人单位自查自改,全面摸清已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市安委办将召开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1-31日)

1.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四条,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含外聘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复审档案,对持证情况真实性、有效性进行全面自查,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可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或通过手机微信关注“佛山安监”微信公众号,从查找服务中,进入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本地佛山证也可直接在“佛山市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查询系统”),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有假冒操作证或无证上岗的要及时整改,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

2.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安全培训机构要对实际操作培训的场地、设施,教学师资、培训计划、教学安排等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并签订承诺书,包括对外地持证人员在我市参加复审换证培训资料查验,从源头上堵塞持假证复审过关的漏洞。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考核发证机关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完善培训考核流程,加强对考务工作管理,强化特种作业证审核和复审的申请材料审核,优化考核发证工作流程,创新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公共服务水平。

(三)集中整治阶段(9月-11月)

各区、各部门要组织对本行业(领域)用人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开展专项检查,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行为。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背后的利益线索,追本溯源,倒查并依法打击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倒查并封堵假冒网站,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各地市安委会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打击假专项行动,针对本地特点,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落实监管责任,加强督促指导,推动本地区、本部门(领域)打假行动取得实效。

(四)总结巩固阶段(12月)

各区、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经验,对形成的好经验要注重推广应用,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建立良性联动工作机制,堵塞漏洞,有效遏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捣毁一批制售假证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关停一批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公布一批典型案例,有效遏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专项行动有序开展。专项治理行动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良好效果,加强专项行动的统一领导,市层面成立以市安委办副主任曾建新同志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安监局、经信局、工商局、交通运输局、住建管理局、水务局、质监局、供电局等部门为成员组成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组,明确任务分工,细化治理措施,强化沟通协作,加强信息共享和执法联动,有序有力推进专项治理行动。专项行动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监管局。

1.公安部门:负责查处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获取渠道、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造假制假窝点、买卖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个人使用假冒特种作业证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违法犯罪活动

2.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查处工矿商贸(含危险化学品)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持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等行为;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安全培训机构专项执法检查;严格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考核发证,及时将核发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信息上传至“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确保证书信息互联互通。

3.工商部门:加强对网上售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厉查处网络兜售假冒证书行为。

4.网信部门:依法对假冒政府网站坚决予以封堵或关闭,发现一个处理一个。

5.市交通运输局、住建管理局、水务局、质监局、供电局等部门等部门:按照《佛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市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通知)》(佛机编〔2016〕9号),对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严肃处理特种作业人员伪造、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或者使用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行为。

6.各区安委会:负责统筹本辖区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组织对本辖区相关部门开展督导检查。

(二)强化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来抓,切实加强部门协作,积极梳理工作思路,研究制售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犯罪行为的特征和方式,准确把握违法行为的特点和规律,联合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分析查摆工作漏洞和薄弱环节,全方位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嫌刑事犯罪的要按照《关于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工作中协调配合的暂行规定》和《关于印发〈安全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类型及标准〉的通知》规定,密切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协调配合,加强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切实加强“两法衔接”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行为。

(三)广泛宣传引导,大力营造社会共治格局。各地要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通过报纸、电视、微博、微信、标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普及特种作业特性、范围以及培训考核正规渠道等知识,向社会公众大力宣传特种作业持假证或无证操作的危害,加强“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就是保障企业、操作者本人和他人平安的根本措施”等宣传力度;让企业和从业人员掌握网上核验方式,学会如何辨别证件真伪;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根据《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与考核管理实施细则》(佛安监〔2016〕25号)文件的要求,严格落实在佛山市辖区范围内核定机构类型为“企业”的经营单位特种作业考试人员免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考试费,同时广泛通报“打假”开展情况和犯罪查处结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刑事处罚的警示震慑作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要畅通举报渠道,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群众充分利用“12345”、“110”等电话举报违法行为,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督查通报,确保按时保质完成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是考核各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重要内容。各区、各部门要加强对专项治理行动的督查指导,请于2018年7月31前将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和工作联络表(附件1)报送市安委办,请联络员加入市安委办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交流QQ群(群号:796750825),以便及时报送资料;从8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落实当月用人单位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执法、假冒网站封堵或关闭、打击制假售假犯罪等工作情况(做好台账资料的归档工作备查)并填报《佛山市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或3);于12月20日前报送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总结(所报材料均需纸质和电子版。同时,全市各培训机构、考试机构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并签订承诺书(附件4)。联系人:袁锦垣,联系电话:82366973,邮箱:527908505@qq.com)。市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全市专项治理行动情况,并适时组织督查组对重点地区专项治理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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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考证与复审:一、应急管理局签发证件:普通及高危两类人员( 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电工、焊工、高处等;二、市场监督局签发证件:叉车司机、起重机司机、安全管理员等;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消防员、人资师、电工、焊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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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曙安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各类考证与复审:一、应急管理局签发证件:普通及高危两类人员( 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电工、焊工、高处等;二、市场监督局签发证件:叉车司机、起重机司机、安全管理员等;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消防员、人资师、电工、焊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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