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商品:海关代征,15日内缴纳
纳税义务人: 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征收机关: 海关代征,信息同步税务机关
纳税期限: 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应纳税额计算:
进口环节增值税 = (计税价格 + 关税税额 + 进口环节消费税税额) × 增值税税率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货价+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税率:13%或9%
二、取得境外企业服务:代扣代缴
判定标准: "在境内消费"(境外现场消费除外)
需代扣情形: 境外向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非现场消费);服务与境内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
无需代扣情形: 境内企业员工赴境外参加当地培训(境外现场消费)
扣缴义务人: 境内购买方(境外单位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
计算公式: 应扣缴税额 = 购买方支付的价款 ÷ (1 + 适用税率) × 适用税率
进项抵扣: 代扣代缴后取得的完税凭证可抵扣进项税额
三、出口商品:三种政策
(一)退(免)税政策
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退还国内已缴增值税
适用情形: 销售给境外、报关离境、做销售、收汇;视同出口货物(进入特殊区域、免税店、国际招标等)
操作方式: 生产企业"免抵退",外贸企业"免退"
申报期限(2026年第11号公告): 报关出口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申报,逾期视同内销征税
(二)免税政策
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或退还
适用情形: 小规模纳税人出口、避孕药品、旧书、软件、黄金铂金、钻石、计划内卷烟、已使用设备(无专票)、自产农产品、艺术品等
申报期限: 同样适用36个月期限,逾期视同内销征税
(三)征税政策(视同内销)
按内销缴纳增值税
适用情形: 取消出口退税货物(如2026年4月1日起光伏等)、违规出口、逾期36个月未申报、未收汇、不予退免税货物等
计税公式:
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1+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 - 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 = 出口货物离岸价(FOB)÷(1+征收率)× 征收率
四、为境外企业提供服务:零税率/免税/征税三档
零税率: 完全在境外消费,且与境内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无关
待遇: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退还相关进项税额
适用范围: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设计服务、广播影视制作发行、软件服务、电路设计测试、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离岸服务外包、向境外转让技术、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对外修理修配服务
免税: 不在零税率清单内,但向境外单位提供
待遇:免征出口环节增值税,进项不得抵扣或退还
例如:境外广告服务、境外展览服务、境外咨询(非研发类)、境外培训等
征税: 与境内货物、不动产、自然资源直接相关;逾期36个月未申报;虚假备案
待遇:视同内销缴纳增值税,进项可抵扣
操作方式: 生产企业跨境销售服务免抵退;外贸企业直接出口自研无形资产视同生产企业免抵退;外贸企业跨境销售外购服务/无形资产免退
申报期限: 服务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申报,逾期视同境内销售缴纳增值税
放弃零税率选择权: 可放弃零税率选择免税或缴税,但放弃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零税率
五、结语
跨境业务增值税处理核心要点:
进口: 海关代征,15日内缴纳
境外服务进口: 判定"境内消费",代扣代缴
出口货物: 退免税、免税、征税三档,36个月申报期限
跨境服务出口: 零税率、免税、征税三档,36个月申报期限,放弃零税率36个月锁定
2026年第11号公告强化了36个月申报期限,逾期即视同内销,企业务必建立完善的跨境业务税务台账,避免合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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