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和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 2801.2-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 2801.7-2019)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三项地方环保标准,等地方排放标准,标准将于2019年9月7日起实施。
从2015年起,为防治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山东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 2801),标准分为七个部分: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第4部分印刷业、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第7部分其他行业。标准按行业提出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因子和排放限值,并对生产工艺和废气的收集与处理提出了控制要求。此次第2与第7部分发布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7/ 2801)已全部发布完成,标志着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体系已基本建立。标准按行业提出了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因子和排放限值,并对生产工艺和废气的收集与处理提出了控制要求。标准的实施将会促进企业加强对VOCs及恶臭污染物的控制,采用先进的有机废气处理工艺,减少高VOCs含量原料的使用,提高企业环境管理水平,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至此山东省已发布的挥发性有机物与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汇总如下:
序号 |
标准名称 |
标准编号 |
实施时间 |
1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汽车制造业 |
DB37/2801.1-2016 |
2017.1.1 |
2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 |
DB37/2801.2-2019 |
2019.9.7 |
3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3部分:家具制造业 |
DB37/2801.3-2017 |
2017.9.3 |
4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印刷业 |
DB37/2801.4-2017 |
2018.6.7 |
5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
DB37/2801.5-2018 |
2018.10.23 |
6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 |
DB37/2801.6-2018 |
2018.10.23 |
7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 |
DB37/2801.7-2019 |
2019.9.7 |
8 |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DB37/3161-2018 |
2018.1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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