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这个问题
是不是也戳中了你的“痛处”?
别急,我们先来分一分
作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你知道自己负有哪些职责和责任吗?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七条职责解读
如果发生了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没尽职,就是法律法规要求应该做的事情,却没有做到,那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当然要负责!
所以如果你想免责,前提就是要尽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无论委托了谁,对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始终负有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四)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五)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针对此类问题,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为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权益以及已履行职责,建议保留相关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