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解读①】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预案主体的职责
解 读
佛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已于2020年10月15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省第一个出台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的地方规范性文件。
该《细则》用于指导我市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应急预案管理上的责任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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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预案主体的职责
// 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
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本单位应急预案制定与管理、应急物资保障、应急演练、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系列解读②】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企业应急预案的实施
预案不是现场救援方案
企业必须找准预案定位
佛山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对企业必须履行的预案编制、备案和日常管理责任作出要求,那企业如何才能将这些要求落实到位呢?
一是必须将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必须正确理解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
注意
预案不是现场救援方案、不是作业规程、更不是应急制度汇编,预案是事前准备的工作方案,其主要功能是平时牵引应急准备、战时指导应急救援,可以说是应急机制的载体、应急培训的大纲、应急演练的脚本和应急行动的指南。因此,企业要紧扣完善应急准备、提高应急能力开展应急预案制修订、培训演练等工作,推动应急预案实战化应用。只有这样,应急预案才能落地,才能发挥作用。
三是必须广泛宣教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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