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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专题④】无证上岗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关于特种作业证考试,详戳→

【特种作业专题④】无证上岗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关于特种作业证考试,详戳→ 佛山市曙安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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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自2023年5月15日起《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正式施行详情
自2023年5月15日起
《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10号)
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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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

被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推出【特种作业】系列科普
今天来看看与特种作业考核相关的规定!
↓↓↓



特种作业知识
考核篇







0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包括哪些项目?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试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实际操作考试。”



02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采取什么方式?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在考试点进行,实行计算机考试。”


  “实际操作考试应当在具备实际操作考试条件的考试点,采取现场实际操作或者仿真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03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多少分合格?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的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80分以上为合格。



04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试是否允许补考?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定:“考试不及格的,允许补考1次。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为12个月。”《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经补考仍不及格的,重新参加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05
特种作业考试过程有什么要求?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考试点应当对考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应当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



06
特种作业考试违纪如何处理?

  《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根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的处理。”



07
什么情况下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发证机关应当撤销特种作业操作证:

  (一)超过特种作业操作证有效期未延期复审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已不适合继续从事特种作业的;

  (三)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四)特种作业操作证记载虚假信息的;

  (五)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

  特种作业人员违反前款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的,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特种作业操作证。



08
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特别提醒!


  未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2023年5月15日起,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证件过期的企业将面临重罚,情节严重可入刑


  自行查证和选择合规的培训机构报名考证:手机微信关注“佛山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点击【查找服务】菜单栏,点【查询与投诉】,选择【考取证件渠道查询】或【考核证件信息查询】即可。


近期

我们将持续带来关于特种作业证的相关科普

请大家持续关注“佛山应急管理”!




往期回顾

【特种作业专题①】即日起实施!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特种作业专题②】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将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相关法条科普来了


【特种作业专题③】想办特种作业证?这些培训知识你要知! 


来源:“佛山应急管理”公众号,欢迎阅读原文!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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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曙安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各类考证与复审:一、应急管理局签发证件:普通及高危两类人员( 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电工、焊工、高处等;二、市场监督局签发证件:叉车司机、起重机司机、安全管理员等;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消防员、人资师、电工、焊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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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曙安安全技术服务公司 各类考证与复审:一、应急管理局签发证件:普通及高危两类人员( 即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电工、焊工、高处等;二、市场监督局签发证件:叉车司机、起重机司机、安全管理员等;三、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消防员、人资师、电工、焊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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