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7月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明确规定了自新《公司法》实施后,存量公司如何实缴注册资本的问题。


2024年6月30日前登记设立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自2027年7月1日起超过5年的,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5年内并记载于公司章程,股东应当在调整后的认缴出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在2027年6月30日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甲公司要在2027年6月30日之前,修改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剩余的注册资本缴纳期限,不能超过2032年7月1日(自2027年7月1日起不超过5年),并在国家信用公司系统中向社会公示。
(PS:如果公司已经无法缴足注册资本,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减资。)
案例二:乙公司是一家存量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实施前,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在2029年之前缴足,目前公司仍有一部分资本未缴足。那么乙公司应如何调整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期限?
由于乙公司章程规定注册资本在2029年之前缴足,自2027年7月1日起计算的剩余出资期限已经不足五年,所以乙公司无需调整出资期限。
(PS:如果公司已经无法缴足注册资本,需在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减资。)
案例三:丙公司是一家存量有限责任公司,新《公司法》实施前,公司的全部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目前公司正准备增加注册资本。那么丙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如何缴纳?
丙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应当在5年内缴足。
新《公司法》下,
存量公司注册资金实缴如何应对?
(1)公司存在注册资本虚高的,及时减资
如果公司已经在正常经营,但在设立时设定的认缴注册资金过高,导致无法及时实缴注册资金,可以办理公司减资,将注册资本金减少至既不影响公司业务运营又能够轻松缴纳的水平。
(2)及时修改公司章程,回应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为了回应《公司法》的修改,建议公司按照新《公司法》的规定进行章程的修改,避免出现违背新《公司法》的情形。
(3)分批实缴资本金,减轻压力
不必一次性缴纳全部注册资本金。分批缴纳可以减轻压力,比如,如果公司需要支付房租、发工资和进货,总计约为20万元,可以将这笔资金从个人账户转至公司对公账户,并备注为“投资款”。通过对公账户支付各项费用,这样就算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已经缴纳了20万元,可利用五年的时间逐步完成剩余缴纳。
(4)注销公司
如果公司已不再经营或失去了价值,可以选择进行公司注销。
注:不经营的公司尽快注销,规避年后大量变更审核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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