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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开发票的定义
虚开发票指纳税单位和个人为了达到偷税的目的或者购货单位为了某种需要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开具发票时,在商品名称、商品数量、商品单价以及金额上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法,甚至利用比较熟悉的关系,虚构交易事项虚开发票。
随着电子普票推行范围逐步扩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部分不法分子利用电子普票开具方便等特点实施虚开发票违法行为,已经保持高度关注。一旦被稽查,除了补缴税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更要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哪些情况是属于虚开发票呢?
虚开发票的判定
行为人有以下四种行为之一的,即构成虚开发票的行为:
1、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2、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3、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4、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以上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如货物运输发票等,也包括一般的普通发票;且无论是经税务机关监制的真发票,还是伪造的假发票,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均构成虚开行为。
虚开发票的后果
虚开发票是一种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也是一种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虚开发票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主要有以下几点:
虚开发票属于违反国家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包括补缴税款、罚款、没收财产等。
虚开发票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和第二百零五条之一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或者虚开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会受到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虚开发票还会影响企业的信誉和形象,可能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和社会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