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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有好多小伙伴
在后台问小编
自己的条件可不可以领生育津贴?
参保多长时间可以享受?
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异地生育怎么报销...

今天通通就来带大家答疑解惑~
一起往下看看吧!
需要留意的是,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除单位参保的在职职工外,其他6类人员仅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一)产检分娩地均为广州
确认妊娠→在广州选定任一有生育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产前检查就医确认”,申请时需注明分娩就医地,产检时凭医疗保险就医凭证享受相关待遇→分娩后的3年内向医保分中心申请分娩费用报销。
(三)产检分娩地均为异地:有两种方式可以享受生育费用待遇:
①确认妊娠→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穗好办”App→选择申办“产前检查就医确认〞业务,选定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的3年内向医保分中心申请产检分娩费用报销。
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可以直接结算吗?
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按照规定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推进跨省异地生育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生育保险的费用结算最迟是什么时候?
由一年延至三年
2、用人单位已经垫付生育津贴的:在职工分娩、终止妊娠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次日起3年内,向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3、职工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或者无正当理由未垫付生育津贴的,职工本人可以在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结束后3年内,直接向参保地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申请拨付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高于或低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如何发放?
1、生育津贴高于职工原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当将生育津贴余额支付给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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