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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相关人员可参加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包含以下三类人员:
其一是具有我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包括未成年人(未满18周岁的非在校学生)、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以及老年居民。
其二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高等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及科研院所等各类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其三是非我市户籍但在我市居住的下列人员: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居民;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及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
1、2024年我市居民医保在校学生缴费标准为每人413元;其他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每人549元。
2、缴费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12月20日。
请注意: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缴纳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费的,2024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参保登记及缴费申请(符合年度中途参保条件的情形除外)。
不同人员类别的参保途径如下: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以“粤税通”操作指引为例,点击下方文字可查看详细内容。
已成功参加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如符合2024年度参保范围且城乡居民医保个人参保状态为“正常参保”的,市医保部门将自动默认延续参加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无需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请注意:如年度中途已办理停保手续,则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学籍号非必填信息,如无学籍号,可跳过不填写。
按政策规定,具有我市大中专院校及中小学校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方可按413元/人标准缴费,其他参保人员应按549元/人标准缴费。存在个别中小学校往届学生由于学籍信息不全,导致其按非学生标准缴费。新年度征缴期结束之后,医保部门将再次联合教育部门确认此类人员学生身份,对于确认为我市中小学生的,医保部门将主动退还差额。你也可登录广东政务网提交退费申请
(登录广东政务网——点击“切换”并选择“广州-市医保局”——搜索“居民医保费重收、多收、错收退款”——业务情形选择“按错误身份参保缴费”——按页面填写信息、上传资料并提交)。
我市全日制中小学、高中、大中专院校的新入学新生可以享受此待遇,享受此待遇的学生,9月1日后就医产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予以追溯。
依据:根据《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本市未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秋季新入学学生,入学当年在规定的缴费期内足额缴纳下一年度社会医疗保险费的,自当年9月1日开始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因集中征缴期数据交互量较大,税务部门扣费之后,数据传输至医保系统存在一定时间差(一般为2-3天时间)。如银行账户已扣费,但在“穗好办”APP“城乡居民个人参保状态查询”未查询到“已到账”状态,请在2至3天后再进行查询。
今年新增了本市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功能。如果你是我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你可以通过微信搜索“粤税通”小程序一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一我的社保一城乡居民社保一城乡居民社保费清缴一选择为本人或代他人缴费。在支付时选择“医保个帐支付”,就能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余额资金缴纳配偶、父母、子女城乡居民医保费用。
参保人可通过“穗好办”APP“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功能核对、维护或变更扣费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
操作步骤:实名登录“穗好办”APP→首页→民生服务一站式办理→医保服务→其他→办事服务→参保信息变更→业务类型选择“个人变更城乡居民医保非关键基本信息”→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个人变更城乡居民医保非关键信息可通过穗好办办理,同时支持他人代办,选择他人代办时,申请信息填写变更主体人员信息,个人变更城乡居民医保关键信息不支持代办)
同时,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保卡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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