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些年来,为了鼓励小微企业发展,以及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负担,出台了一系列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享受到了诸多“税收政策红利”。
1. 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包含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 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注意: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但是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原先的10%降至5%;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4.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增值税加计抵减比例由原先的15%降至10%;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
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优惠政策推行便利推近小微企业发展,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有的经营者没能及时了解到新优惠政策的推行,导致产生了一些问题,一起来看看,这些问题,应该怎么解决。
1. 出租自有房产,一次性收取的多个月份的租金,如果超出10万,那是不是要按1%来计算?
在对应的租赁期限内,可以将一次性收取的租金(包括预收款)收入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月销售额标准的,未超过10万元的,分摊后的月租金,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2. 小规模纳税人按月或按季申报,除了申报时间不一样对政策的适用性会不会产生影响?
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同时两者政策适用不一样。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9万元、6万元和13万元。按月纳税,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9万元、6万元能够享受免税;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8万元,没有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那么这28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9万元、7万元和15万元,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1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那么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3. 从事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之类需要预缴税款的行业,怎么进行预缴。
在预缴地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2023年12月31日前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的,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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