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4月份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其余50万元无特殊要求。最终这家公司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3%增值税专用发票,缴纳0.9万元增值税;其余50万元销售收入则仍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客户要求我们开具3%征收率的专票,但我担心一旦开了,所有业务都得按3%缴税,得不偿失。”某小规模企业财务负责人李女士向税务机关咨询道。
不少小规模纳税人有类似的困惑。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表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就不同业务开具不同征收率的发票,部分享受减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减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01 税收政策背景
自2023年起,我国延续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这一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7年12月31日,为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政策环境。同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
02 差异化开票的可行性
小规模纳税人不涉及进项税额抵扣问题,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灵活选择开票方式。
也就是说,企业可以针对部分销售收入放弃减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对其余收入继续享受免税或减税政策。
无需提供书面声明材料,在开具3%等征收率发票时系统会记录纳税人未开具免税发票的原因。
03 具体操作案例
某制造业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均为销售货物,适用3%征收率。预计2025年4月份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下游企业要求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下游企业无特殊要求。
该公司可以这样操作:
针对30万元收入放弃免税、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计算缴纳0.9万元增值税;
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
04 征收率差异的处理
如果企业经营范围内业务与超范围业务适用的征收率不一致,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例如,经营范围为销售服装(适用3%征收率),却取得了不动产租赁服务收入(适用5%征收率)
。
对于这种临时性业务,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后,自行开具
。
如果是经常性业务,则应先至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由主管税务机关增加相应的征收品目及征收率,自行开具
。
05 专票与普票的开具规则
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如果与经营范围中业务所适用的征收率一致,临时性业务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开具
。
如果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临时性业务需携带所需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说明情况后由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
经常性业务则需要先联系工商部门变更经营范围,再携带资料至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办理代开专票事宜
。
06 策略建议与风险防范
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发票时,应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客户需求,统筹规划开票策略。
对于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客户,可针对特定业务放弃减免税并开具专用发票,同时保留其他业务的税收优惠资格
。
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营业额上限为每年500万元。如果开票金额超过500万元,企业将被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不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税收优惠政策。
面对客户开具3%专票的要求,企业无需全面放弃税收优惠。正如税务机关所明确的:可以对部分销售收入放弃减免税,其他业务仍继续享受免税政策
。
这就意味着,企业既满足了客户需求,又最大限度地保留了税收优惠利益,真正实现了“鱼与熊掌兼得”。
更多详细信息,可拨打税务服务热线12366或访问当地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

